一、招标条件
****城市文化综合体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市文化综合体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市**中**侧、规划次干二路西侧。
2.4招标范围:****城市文化综合体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包含电梯采购、税费、利润、包装、装卸、运输、保险、现场保管、垂吊、安装、调试、检验检测、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正式交付招标人使用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配件供应、质保期服务(包括负责办理有关交工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的年检手续)等售后服务费用,其中直梯4台,扶梯12台(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工期要求:
2.6.1交货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交货期60日历天,可根据现场进度和招标人要求分批交货;
2.6.2安装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安装周期50日历天,可根据现场进度和招标人要求分批安装。
2.7质量要求:合格,交付产品应为全新合格设备,达到国家特种设备制造与安装最新版本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且安装后经项目所在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获得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8交货地点:****城市文化综合体图纸设计位置。
2.9质保期:自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登记证)之日起两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1.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B级及以上许可证(电梯)》(且获准的电梯制造范围涵盖本项目要求的电梯)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电梯)》,或具有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外授权经销商。
3.1.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电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B级及以上许可证(电梯)》,或具有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获准的电梯制造范围涵盖本项目要求的电梯)。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在投标企业注册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自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证明材料。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签订的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1份。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6月1日以来单位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2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注: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人。
3.5.3投标人存在违法行贿行为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注:****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经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进行查询(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并打印留存。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6.2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0日(**时间,下同)登录“****交易中心(http://www.****.net/)”,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招标文件。
4.2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4.3招标文件以《****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5日9时00分 (**时间)。
5.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5.3投标人须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未上传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交易中心网站页面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5.5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根据招标文件相应要求,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交易中心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交易中心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市场主体信息库可以获得的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重复提供)。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望嵩中路
联 系 人: 杨新环
联系电话: 135****1198
招标代理:****
地 址:**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1904房间
联 系 人:刘远勇、刘冲、苏永涛
联系电话:0371-****6905/ 0371-****2012
电子信箱:hnyxwb@vip.****.com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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