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市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一)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煤炭产业
(1)复杂地质条件下煤炭开采技术及灾害防治
(2)煤矿智能化高效开采工艺、装备技术
(3)煤矿重大风险防控“互联网+监管监察”技术
2、煤层气产业
(1)煤层气高效抽采与地质工程一体化技术
(2)深部煤层气高效开发钻完井技术
(3)煤层气地面工程建设
(二)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1、钢铁铸造产业
(1)3D打印技术相关研究
(2)钢铁铸造工艺智能化、绿色化技术研发与改造
(3)机械零部件的高精度铸造
(4)余热回收利用技术
2、光机电产业
(1)自动化、柔性化、精密化、智能化制造技术及应用
(2)新材料技术与应用
(3)激光加工技术应用
3、装备制造产业
(1)高性能、智能化装备的开发与升级
(2)新能源、新材料、环保装备技术的研发
(3)装备制造工艺过程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4、新材料产业
(1)特种金属、金属基复合材料
(2)工业用高性能陶瓷、玻璃
(3)纳米功能材料
(4)新型半导体与炭基、硅基新材料
(5)化工煤基、生物基新材料
(6)先进储能材料
(三)加快数字经济对标发展
1、智慧矿山、智能工厂等工业互联网建设与改造
2、****政府与民生方向
3、数字高新技术产业引进与本地自主创新数字技术产业的孵化
4、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事业单位。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参与项目申报,各单位间应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有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等内容。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和技术装备等条件。
3、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单位进行申报,已获得其他财政支持的项目、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牵头申报单位在职在岗人员,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原则上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
6、申请资助经费仅作为引导经费,项目配套资金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3:1。项目立项后,引导经费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项目申报预算编制要合理真实,使用范围合规,杜绝虚报。
7、项目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切实担负起法人主体责任。组织单位要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8、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本年度计划项目。申报单位近期发生重**全、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问题,不予支持。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
2、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见附件2);
3、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
4、申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在职在岗和职称(学历)证明材料;
6、有**单位的应提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7、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非企业申报单位无需提供);
8、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包括科研成果、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涉及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须提交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环评报告,特殊行业须提供符合该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证书、产品认证、市场准入证明、环保合格证明、安全检测报告等)等。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请认真查阅并严格按照《**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市政办〔2021〕42号)、《**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晋市政办〔2022〕36号)等执行。
2、项目经费预算中直接费用按照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中除2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五、申报程序、时间和受理方式
1、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密项目按有关保密要求执行。
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无需胶装),一式五份报送至项目申报组织单位,由组织单位审****科技局。
****组织部门负责人应在申报材料内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采取常态化申报和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本批集中申报受理截止日期:2023年7月17日。
报送地址:****
受理科室: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咨询电话:0356—****002
附件2:2023年**市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
附件3:**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