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省外事业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所需钢筋(市政)进行采购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 招标单位:****
- 招标内容:****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所需钢筋(市政)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生产厂家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国内外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等值货币以上。
2.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且所投标品牌的生产厂家满足第一条生产厂家资质要求,并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二)产品质量要求
1.投标人拟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并保证供货:拟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保证在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权利、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2.投标人须保证销售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三)财务要求
1.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等值货币以上。
2.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事务所审计且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投标人近3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四)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之日上溯近5年相同规模建设工程的类似材料供应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工程合同扫描件及合同履约情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过去5年中在国内建设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国内各级主管部门通报。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涉及正在****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