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3年度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房建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明珠路**国际大厦D座2422室
成交金额:127.35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县2023年度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房建工程 施工范围:主要建设范围:人民银行宿舍楼、建材公司宿舍楼、商业联合大厦宿舍楼等小区、涉及 5 栋楼,项目内容为:屋面防水修复、外墙立面整治、管更换、楼道改造、楼梯扶手更新等,详见全部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金家亮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61430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强(组长)、王云红、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收费金额:贰万壹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大桥路39号附近
联系方式:199****0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松谷路396****酒店2号楼四层、五层
联系方式:139****7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鹳(采购人)、连婉洁(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199****0272(采购人)、139****7518(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