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略))对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行政许可及其后续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荣盛广场1号公寓楼2518号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内容为S457宁泾公路泾县段建设工程(K24+850-K25+154.25)对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编制、行政许可报批及其后续服务。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略),联系电话:(略)、(略)。
八、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略)(如有);
3、(略)
4、具体的质疑(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略)
电话:(略)、(略)
(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