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示范区****中心三楼综合改造项目 2023-06-15 1、********示范区****中心三楼综合改造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示范区****中心三楼综合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示范区****中心 (2)工程规模:估算约95万元 (3)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经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①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 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企业近 1 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 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企业近 3 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5 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6 月25 日下午14 时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科创城6号楼517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6 月24日17:30前(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时间,下同),至****(**市星光耀大厦1206室)招标代理部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30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10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集团官网→通知公告”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人:****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50****3125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地 址:**市星光耀大厦6号楼12楼6室 联 系 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181****7819 2023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