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国道324线**池尾至云落段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流沙大道****药监局) ****环境局**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333、****3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国道324线**池尾至云落段配套工程 | **** | ****收费站出口,途经**村、寒妈水库、**村、**村,终点止于云落镇(桩号为 K591+131~K595+929) | **智环****公司 | 项目(项目代码:****)****收费站出口,途经**村、寒妈水库、**村、**村,终点止于云落镇(桩号为 K591+131~K595+929),全长共4.798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在原24.5米基础上两侧拓宽为47.5米横断面,双向6车道加辅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原有涵洞12道,本次改建涵洞采用全部旧涵接长,且设小桥拼宽1座、****1座、**大桥1座。项目总投资10992.4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96.2万元。 | 1、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建筑施工标准。 2、废气:优化施工方案,合理确定取土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等的选址,控制施工范围,缩短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和景观恢复,防止因水土流失造成环境污染,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3、噪声:采取综合减振降噪措施,切实有效地降低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确保沿线各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或《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对室内噪声限值要求。采取先进的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营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营运期应加强各敏感点噪声影响的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轻不利环境影响。 4、项目固废方面: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及时清运和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委托具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