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整体出租 |
****农贸市场整体出租 | |||||
**** | 挂牌价格260万元 | ||||
挂牌价为年租金。 |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2023-06-15 |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2023-06-29 |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
标的查看联系人:王总 电话:182****0266 资产信息表
|
260 | |||
挂牌价为年租金。 | |||
一、履约保证金 1、承租方需在签订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60万元履约保证金。 2、出租方向承租方出具收据,租赁期间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履约保证金仅作为承租方承诺全面履行租赁合同义务的保证,不具有预付款等其他性质,若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出租方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由双方协商处理。除非出租方同意,否则在任何情况下履约保证金均不与承租方欠付费用进行抵扣。 4、租赁期满、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在租赁资产交接验收完毕、承租方向出租方及基础设施供应商结清全部费用后,出租方于十个工作日内返还承租方全部或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 二、施工保证金 1、施工保证金按施工合同总价的20%向出租方交纳。 2、承租方施工结束后,需通知出租方派员参加验收,若施工结果与承租方报送资料不符、对租赁资产存在不利影响的,承租方需按出租方要求进行整改;无需整改或整改完毕且承租方提供施工单位民工工资结清证明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交纳的施工保证金或抵作下一期租金。 | |||
一次性 | |||
三年 | |||
一、本次交易首期交易价款通过****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 |||
1、承租方须承诺自身具备经营蔬菜、水果、粮油、大米批发以及(储备)物业管理等经营经验; 2、承租方须承诺,为稳定当地蔬果价格,对于本地可生长菜品有一定自行种植生产能力,并确保蔬果质量,在经营期间,****菜市场蔬菜、水果市****菜市场同期价格的5%。****统计局公布****市场监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 3、承租方须承诺自身具备一定物流管理、采购运输、打包装卸、储存冷藏等能力或渠道; 4、承租方须承诺对外地蔬果具备采购渠道、运输能力; 5、意向承租方需承诺,承租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利用标的,不改变标的物的现有建筑主体结构和经营范围,商铺装修方案(含施工方案、图纸、用材、效果图)等资料交至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能装修,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6、意向承租方需承诺,承租后须遵守消防、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遵守签订的《**农贸市场项目整体租赁合同》和相关责任书的责任义务; 7、意向承租方应承诺,承租标的物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 ****农贸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管理局等主管部门监督。 | |||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1、拟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2、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按年支付,无装修免租期,****农贸市场,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约定的用途。租金前两年不变,第三年递增一次,浮动不超过5%,承租方报名保证金在扣除****收取的相关服务费后剩余金额转为首期交易价款。 3、自租期首日起,由承租方承担与占有、使用租赁资产相关的水、电、燃气、固话、网络、排污、垃圾清运等基础设施及市政服务费用(含公摊费用),双方于资产交接时对水、电、燃气总表底数予以盖章确认。 4、出租方配合承租方,将上述基础设施及市政服务费用的缴费用户登记为承租方,由承租方自行直接向有关部门结算支付,与出租方无关。租期首日之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结清。 5、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与租赁资产相关的物业管理全部费用。 6、承租方如需针对租赁资产进行任何形式的施工,包括内外部装修装饰、**、改建、新增设施设备、更换原有设施设备、安装户外广告(仅用于标明经营名称的门头招牌除外)等,应书面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实施方案、设计图、效果图、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拆除、恢复原状。 7、承租方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施工,如相关施工行为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需要办理行政审批、备案手续的,承租方需自行办理。施工进场前,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提供以下资料及保证,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相关方进场施工或要求其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施工合同(承揽合同或其他类似合同); (2)施工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需要办理的行政审批、备案手续; (4)按施工合同总价的20%向出租方交纳施工保证金。 8、租赁期满后或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如出租方要求,承租方应当将租赁资产恢复原状。出租方未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的,承租方装修装饰、**、改建、新增、更换、安装的资产均归出租方无偿所有,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利用,承租方不得干涉。 9、租赁期间,承租方应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配合出租**常开展的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工作。承租方负责购置并维护标的物必备的消防设施,经常性地对标的物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证标的物使用安全。若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10、承租方应就租赁标的物制定治安、消防、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报出租方备案或在出租方一制订的制度上签字确认,并按季度向出租方报送制度落实情况;出租方有权随时监督检查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要求及时整改完毕后向出租方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11、出租方仅将租赁资产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由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与承租方不构成**、联营关系,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的任何经营风险、经营责任,承租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拒付租金、要求调整租金单价或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12、承租方在经营期间,****菜市场蔬菜、水果市****菜市场同期价格的5%。****统计局公布****市场监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 13、严禁承租方私下将所租赁标的物,以转租、转让、转借或以**名义进行部分或全部承租的行为收取额外费用,出租方不予承认承租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租赁协议,且对其发生的一切纠纷不负任何责任。若承租人存在上述行为,将直接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且不予退还押金) 14、承租方根据经营需要可以将标的分租,与次承租人签署的分租协议不得超过本协议的租赁截止期限,承租方要与次承租人明确,次承租人需自行经营,不得再转租、分租等。 15、承租方可根据分租的面积以及相关情况收取次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但是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金额总计不得超过承租方支付给出租方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且承租方从次承租方收取的除租金外的任何费用,如履约保证经等,都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方可收取。
16、目前标的物还未通过终验,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须对出租标的实际面积、现状、水电、通信、证照办理、标的资产移交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和实地勘查。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出租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农贸市场项目整体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双方在合同签订前对出租标的物现状进行拍照确认并在验收单中盖章确认。 17、标的查看联系人:王总 电话:182****0266 18、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样本、租赁补充协议。 | |||
60万元 | |||
—— | |||
2023-06-29 17:00:00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公司 | |||
****营业部 | |||
701********0095687 | |||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动态报价 |
旦经理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177****6570 | ||
央经理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188****8855 |
总则 第一条 ****(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中心官网(www.****.com)及第四产权(www.****.com****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中心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中心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中心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 ****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中心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中心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 ****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中心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 ****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中心。 |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农贸市场整体出租 |
****农贸市场整体出租 | |||||
**** | 挂牌价格260万元 | ||||
挂牌价为年租金。 |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2023-06-15 |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2023-06-29 |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
标的查看联系人:王总 电话:182****0266 资产信息表
|
|
260 | |||
挂牌价为年租金。 | |||
一、履约保证金 1、承租方需在签订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60万元履约保证金。 2、出租方向承租方出具收据,租赁期间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履约保证金仅作为承租方承诺全面履行租赁合同义务的保证,不具有预付款等其他性质,若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出租方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由双方协商处理。除非出租方同意,否则在任何情况下履约保证金均不与承租方欠付费用进行抵扣。 4、租赁期满、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在租赁资产交接验收完毕、承租方向出租方及基础设施供应商结清全部费用后,出租方于十个工作日内返还承租方全部或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 二、施工保证金 1、施工保证金按施工合同总价的20%向出租方交纳。 2、承租方施工结束后,需通知出租方派员参加验收,若施工结果与承租方报送资料不符、对租赁资产存在不利影响的,承租方需按出租方要求进行整改;无需整改或整改完毕且承租方提供施工单位民工工资结清证明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交纳的施工保证金或抵作下一期租金。 | |||
一次性 | |||
三年 | |||
一、本次交易首期交易价款通过****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 |||
1、承租方须承诺自身具备经营蔬菜、水果、粮油、大米批发以及(储备)物业管理等经营经验; 2、承租方须承诺,为稳定当地蔬果价格,对于本地可生长菜品有一定自行种植生产能力,并确保蔬果质量,在经营期间,****菜市场蔬菜、水果市****菜市场同期价格的5%。****统计局公布****市场监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 3、承租方须承诺自身具备一定物流管理、采购运输、打包装卸、储存冷藏等能力或渠道; 4、承租方须承诺对外地蔬果具备采购渠道、运输能力; 5、意向承租方需承诺,承租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利用标的,不改变标的物的现有建筑主体结构和经营范围,商铺装修方案(含施工方案、图纸、用材、效果图)等资料交至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能装修,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6、意向承租方需承诺,承租后须遵守消防、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遵守签订的《**农贸市场项目整体租赁合同》和相关责任书的责任义务; 7、意向承租方应承诺,承租标的物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 ****农贸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管理局等主管部门监督。 | |||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1、拟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2、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按年支付,无装修免租期,****农贸市场,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约定的用途。租金前两年不变,第三年递增一次,浮动不超过5%,承租方报名保证金在扣除****收取的相关服务费后剩余金额转为首期交易价款。 3、自租期首日起,由承租方承担与占有、使用租赁资产相关的水、电、燃气、固话、网络、排污、垃圾清运等基础设施及市政服务费用(含公摊费用),双方于资产交接时对水、电、燃气总表底数予以盖章确认。 4、出租方配合承租方,将上述基础设施及市政服务费用的缴费用户登记为承租方,由承租方自行直接向有关部门结算支付,与出租方无关。租期首日之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结清。 5、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与租赁资产相关的物业管理全部费用。 6、承租方如需针对租赁资产进行任何形式的施工,包括内外部装修装饰、**、改建、新增设施设备、更换原有设施设备、安装户外广告(仅用于标明经营名称的门头招牌除外)等,应书面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实施方案、设计图、效果图、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拆除、恢复原状。 7、承租方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施工,如相关施工行为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需要办理行政审批、备案手续的,承租方需自行办理。施工进场前,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提供以下资料及保证,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相关方进场施工或要求其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施工合同(承揽合同或其他类似合同); (2)施工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需要办理的行政审批、备案手续; (4)按施工合同总价的20%向出租方交纳施工保证金。 8、租赁期满后或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如出租方要求,承租方应当将租赁资产恢复原状。出租方未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的,承租方装修装饰、**、改建、新增、更换、安装的资产均归出租方无偿所有,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利用,承租方不得干涉。 9、租赁期间,承租方应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配合出租**常开展的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工作。承租方负责购置并维护标的物必备的消防设施,经常性地对标的物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证标的物使用安全。若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10、承租方应就租赁标的物制定治安、消防、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报出租方备案或在出租方一制订的制度上签字确认,并按季度向出租方报送制度落实情况;出租方有权随时监督检查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要求及时整改完毕后向出租方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11、出租方仅将租赁资产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由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与承租方不构成**、联营关系,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的任何经营风险、经营责任,承租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拒付租金、要求调整租金单价或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12、承租方在经营期间,****菜市场蔬菜、水果市****菜市场同期价格的5%。****统计局公布****市场监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 13、严禁承租方私下将所租赁标的物,以转租、转让、转借或以**名义进行部分或全部承租的行为收取额外费用,出租方不予承认承租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租赁协议,且对其发生的一切纠纷不负任何责任。若承租人存在上述行为,将直接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且不予退还押金) 14、承租方根据经营需要可以将标的分租,与次承租人签署的分租协议不得超过本协议的租赁截止期限,承租方要与次承租人明确,次承租人需自行经营,不得再转租、分租等。 15、承租方可根据分租的面积以及相关情况收取次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但是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金额总计不得超过承租方支付给出租方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且承租方从次承租方收取的除租金外的任何费用,如履约保证经等,都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方可收取。
16、目前标的物还未通过终验,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须对出租标的实际面积、现状、水电、通信、证照办理、标的资产移交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和实地勘查。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出租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农贸市场项目整体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双方在合同签订前对出租标的物现状进行拍照确认并在验收单中盖章确认。 17、标的查看联系人:王总 电话:182****0266 18、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样本、租赁补充协议。 | |||
60万元 | |||
—— | |||
2023-06-29 17:00:00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公司 | |||
****营业部 | |||
701********0095687 | |||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动态报价 |
旦经理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177****6570 | ||
央经理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188****8855 |
总则 第一条 ****(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中心官网(www.****.com)及第四产权(www.****.com****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中心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中心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中心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 ****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中心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中心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 ****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中心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 ****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中心。 |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