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2022年台营镇陈家铺村等十五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已由**市**区人民政府以抚政批 【2022】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公顷,地类为旱地,设计耕地的平均质量等别为11.5等(国家级利用等1-15等),不低于周边原有耕地利用等别。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建设地点:**市**区。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 。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记录,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具有(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如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不足一年的,可只提供公司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 “企业严重失信名单”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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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00至(略)3:59(**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略)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市**区 | 地址: | **省**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75号海棠家园9-2-2702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王荐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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