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6-16】
沂******停车场项目土石方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沂******停车场项目土石方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沂******停车场项目土石方工程。
2.2 项目编号:****
2.3 工程概况:沂******停车场项目土石方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河道清淤、土石方、清理建筑垃圾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工期:2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2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违法记录,投标申请人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3年6月16日8:30至2023年6月25日17:30(**时间)。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领取下载。
5.3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投标人须****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登录填写投标信息后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
5.4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注:(1)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单位须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交易中心有关不见面开标操作规程”。
六、投标保证金
****政府办公室《关于免收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对于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9时30分。
7.2 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的投标单位将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签到完成后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http://ggzyjy.****.cn/linyi/)等招投标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沂**界湖街道**路东首志华大厦202室
联系电话:0539-****009
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市**区柳青街道**路与孝河路交汇处IEC****中心812室
联系人:吉长雪
联系电话:135****9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