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一工程”综合开发项目(投资人+EPC+O)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招标项目“五个一工程”综合开发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72,822.49万元。招标人为****,计划采用“投资人+EPC+O”模式实施本项目。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五个一工程”综合开发项目(投资人+EPC+O); 项目编号:**** 1.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投资人+EPC+O)。 1.2.3 建设地点:**自治区**区、**自治区**区等 1.2.4 项目周期:本项目**期限暂定11年(后续视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可适当**),其中建设期6年。 1.2.5 项目规模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72,822.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4,042.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959.02万元,预备费用29,173.21万元,建设期利息40,647.64万元(最终金额以本项目各子项实际最终批复为准。) 1.3 招标范围: 承包范围:承包本项目投融资、测绘、勘察设计、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以及项目运营等。承包范围的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3.1 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测绘、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专业性深化设计、专项施工措施设计等全过程所有设计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1.3.2 工程采购工作内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物资采购、设备采购、施工劳务采购等,包括土建材料、机械设备、工程技术服务等方面. 1.3.3 施工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为满足工程施工所需完成的场地准备、临时设施设备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临时道路工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排水排污、临时开口、地面构筑物拆除清运(如有)等工作,以及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保障措施、工作等。 1.3.4 投融资工作内容:**国管采用“投资人+EPC+O”模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社会投资人,中选社会投资人与****公司。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其中**国管持股比例为65%;中选社会投资人持股比例为35%。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72,822.49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约9.46亿元,合资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剩余37.83****公司作为****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基金、信托、股东借款等市场化方式筹集解决。(最终金额以本项目各子项实际最终批复为准。) 1.4 质量要求: 1.4.1 勘察设计部分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勘察设计成果需经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 1.4.2 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4.3 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1.4.4 运营质量要求:中标后,****公司按照招标人确定的综合运营考核标准对本项目运营进行运营管理。 1.5 保修要求: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30日建设部令第80号)及双方合同约定要求保修; 1.6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建筑安装费最高限价为施工图预算的100%;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95%(按计价格[2002]10号文计费取值);项目投资本金年化收益率最高限价为8%。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条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3 人员要求: (1)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单位职员; (2)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职员; (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为本单位职员; (4)参与本项目拟派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需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为本单位职员。 注:①上述人员均应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且不得相互兼任;②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所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满足相应规定)。 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报名时,以牵头人报名为准,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签名、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2.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中国大陆地区有(包括已经完成和在建项目)1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亿元的投融资性质的建筑工程业绩; 2.6 财务要求: ①****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②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除自有资金外的投资融资能力: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银行授信证明,且授信额度不低于20亿。 2.7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以下任一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任意一方有以下的情形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程序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集团公司只允许一家单位报名参加),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除外,联合体成员间可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但各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有则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权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 2.8 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及综合评估法。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时间:2023年06月19日00时00分至2023年06月27日00时00分(**时间)。 4.2 地点: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218.****.154:18088/ 4.3 方式:网上下载 4.4 售价:0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09时50分(**时间)。 5.2 开标地点:西****交易中心(详见电子屏)。 6、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 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按照《关于印发和相关流程图(试行)的通知》藏公共**专班〔2021〕15号文件执行。投标人代表不需前往开标会议现场,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未参加或未完整参加不见面开标会议的,视同对开标流程及结果无异议,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会议时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企业CA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平台系统或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误问题,如因此造成投标文件未及时上传或上传后无法打开导致不能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保单保函方式提交。(详见**自治区公共**交易系统保证金缴纳系统)。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招标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名称:**** 地址:**自治区**区娘热南路****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6****8940 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公路局退休基地1栋2号 联系人(负责人):刘先生 电话:166****6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