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略)2023年第一批引商入店(柜)项目比选采购,项目负责方为(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组织开展比选,具有提供该项目服务能力的个体户及公司均可前来比选应答。
一、项目的名称(略)
1.1项目名称:(略)2023年二批引商入店(柜)类项目
1.2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本市营业厅引商入店(引商入柜)
详细情况详见比选文件内容:
标包设置 | 所属区县 | 招商详细地址 | 引商面积 | 房产属性 |
一 | 龙马 | **市龙马潭区**路13号-2 | 150 | 自有 |
二 | ** | **县金兰大道新世纪金兰大道308号-2 | 200 | 自有 |
三 | 江阳 | 江阳区百子图星光路13号 | 40 | 自有 |
四 | 江阳 | 江阳区阳光(略) | 78 | 自有 |
标包设置 | 所属区县 | 招商详细地址 | 面积(平方米) | 管理(略) | 底线业务积分承诺(分/月) | 房产属性 |
一 | (. ) 龙马 | **市龙马潭区**路13号-2 | 150 | 11666元/月 | 20000 | 自有(卖场) |
二 | ** | **县金兰大道新世纪308号-2 | 200 | 17500元/月 | 10000 | 自有(卖场) |
三 | 江阳 | 江阳区百子图星光路13号 | 40 | 0元/月 | 3000 | 自有(社区店) |
四 | 江阳 | 江阳区阳光路2号36号楼1层6号 | 78 | 1000元/月 | 3000 | 自有(社区店) |
1.3服务范围:(略)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具体以中选后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1.5中选人数量:每个标(略),中选份额100%;推荐中选候选人:1-3名。
1.6资金来自(略),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
二、(略)
本项(略),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略):
2.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允许个体工商户参与应答。自有门店数经营超过40%的商家不具备自有社区店门店报名资格。
2.2应答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三证齐全。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略)(通信/电信)器材(设备/产品/配件)或移动(略)。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略)(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事业单位参与应答,(略)营业执照。
2.3应答人须满足:目前在**移动公司**市(州)通信业务**,或目前在**省范围内两个或以上市(州)移动公司通信业务**。并提供**协议/合同等证明文件。
2.4应答人需在**省**市(州)下属各区县设立有本地化服务机构(包括分公司或办事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目前尚未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则须承诺,若中选将在接到中(略)0日内向当地移动公(略)材料(须提供相应承诺书)。
2.5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违规或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2.6比选应(略)、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略)。
其它:若前期因经营不善提前退出的商家,允许参加本轮报名,但需结**标包**新世纪卖场截止2023年9月的管理费和第二年(2023-2024年度)经营业务未(略)。
三、(略)
3.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14时00分至2023年6月23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应答人于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获取比选文件并将以下证明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略)@139.com后与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略))取得联系,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应答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性(略));对于已(略),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略),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
3)报名确认函、开票信息、供应商综合资质信息表证明材料,以下(略)(EXCEL电子表格)
报名单位全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报名标包号 | 项目负责人 | 负责人电话 | 负责人邮箱 |
3.2应答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14时30分;地点:(略)移动公司502会议室;本次应答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参与该项目比选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甲方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微服务公众号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开启应答等事宜。
六、(略)
联系人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139.com
七、(略)
本次项目比选信(略):**移动微服务。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关于该次项目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均为无效。
项目主办方:(略)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