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高台县农村人饮工程管理站《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服务
技术咨询合同书
项目名称:**县农村人饮工程水**论证报告书
甲方:****
乙方:****
6月13日
签订日期:2023年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的规定及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现就**县农村人饮工程水**论证报
告书编制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
**县农村人饮工程水**论证报告书
第二条任务内容
乙方按照水利部《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GB/T35580—2017)
等编制规程要求,完成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县农村人饮工程水资
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工作,若专家或评审部门对报告提出修改意见的,
乙方应当按修改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直至评审通过、取得批复文件。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基础资料及相关文件
1.任务委托书;
2.原有取水许可证;
3.人饮工程情况介绍;
4.有关本项目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在合同签订5日内提交。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果名称及份数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经评审合格的《**县农村人饮工程水**论
证报告书》纸质版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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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工作进度
本合同签订生效且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相
关资料后,乙方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写工作并将《**县农
村人饮工程水**论证报告书》审查稿提交甲方,由甲方提交取水许
可审批部门进行评审,乙方负责按照评审专家意见修改报告,直至评
审合格。
第六条费用及支付
1、本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肆拾万_元(¥400000元),包括现场
勘察、测量、资料收集、报告编写费、报告修改费等乙方履行本合同
发生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本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开始编制工作后7日内,甲方先期支
付乙方总费用的20%,作为前期工作经费;甲方报经专家审查通过、
取得取水许可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
方剩余的80%费用。
3、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当出具等额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
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尊重乙方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报告编制
工作的权利,不应提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策相抵触的要求;
2、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
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
3、甲方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2
4、协调报告编制过程中乙方与有关单位的配合问题;
5、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报告的知识产权均归属甲方,乙方应当保
证提交的成果文件不侵犯第三人的任何权利,否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6、甲方应积极协调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关系,配合乙方完成报告
编制工作。
第八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法规、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进行
报告编制工作,并对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保证成果质量;
2、配合甲方主动协调与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按本合同第
四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成果;
3、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服务质量,
协助甲方解答有关技术问题;
4、乙方应按专家及相关部门的评审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必要的修
改及补充,直至通过评审,修改、补充完善的期限不得超过专家会议
规定的期限;
5、保证乙方及其参与人员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资质与能力;
7、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的,一切
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须按时提交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否则,每逾期一日,应
当按服务费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仍未提交的,
3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此时,方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
额3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当赔偿。
2、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除本合同另有
约定外,甲方有权按服务费总额的1%要求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也
可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此时,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
额3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当赔偿。
第十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
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疫情等自然事件以及
战争、黑工****政府行为。
2、不可抗力发生后,不可抗力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对方,
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文件。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或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7天
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的,双方互不
承担违约责任,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一条其他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的争议,应协商沟通解
决,协商沟通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补充签订的相关本合同的书
面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
甲方 |
乙方 |
单位名称富****管理站
法定代表人
本
(或代人立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FC
(或代理人)
地香南滨**路5222****广场
址:香南滨**路5222****广场
电话:185****0838
开户银行:**银行总部营业室
账号:101********1238
联系人:李峰
联系方式:130****9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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