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甲方(委托单位):_**市**** 乙方(承包单位): ****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合同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市**** 。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 单位地址:**省**市任泽区**镇**街南侧**路东侧 施工负责人:辛平刚 联系电话:_0319-****818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办公大楼维修项目 1.2工程承包,采取下次第 1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 1.5工程期限:工期25 天内竣工。 1.6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785.26______元,金额大写__壹佰壹拾陆万贰仟柒佰捌拾伍圆贰角陆分 (详见工程清单)。 第二条 甲方责任 3.1 开工前保存好重要文件资料。 3.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有甲方承担。 3.3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3.4****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5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3.6 协调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4.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管理部****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4 .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4.4****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工程变更 5.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延工期的根据。 5.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6.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6.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6.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7.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了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7.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7.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7.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乙方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7.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7.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年。 第七条 关于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约定 8.1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收据。 8.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由乙方认可后分一下批次支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3%质保金。
8.2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阶段工程确认(阶段验收,非竣工验收)及阶段付款要求(非竣工结算)后,甲方和甲方监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前期阶段工程确认或阶段验收,并在确认或阶段验收达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甲方或甲方监理对前期工程提出异议时,应在异议解决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8.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结算文件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结算问价 2 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第八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9.1 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等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9.2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三天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加工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由乙方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3 乙方所供主材、设备及数量清单: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水泥、胶类、涂料、墙衬、石膏线等必须与施工合同中材质约定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核实。如由乙方停工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甲方有权拒绝使用;若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0.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任命**国消防条例》 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0.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0.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 禁止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进餐和私自留宿,由此造成的治安问题等相关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有违反的,乙方给予甲方合同价1%的精神赔偿。 第十条 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1.1 甲方责任: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乙方损失。如:A、不能按期,按时供水电;B、不能保证每天有10小时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的材料、设备;D、提供的材料、设备部符合质量或规格造成返工;E、不能按期付工程款;F、变更实际及因变更设计造成的材料、人工浪费;G、逾期验收;H、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而施工工程量未过半,乙方除收取施工项目的费用外另收工程设计费;I、非乙方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原因。
11.2 乙方责任:
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的损失有乙方承担;B、对竣工工程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乙方施工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C、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的人员伤害,有乙方负责;D、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E、****管理处规定所造成的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2.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有责任方承担。 12.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有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 0.1 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千分之 0.1 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3.1 甲乙两方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监理进行调解,或提请其他个人或组织调解。 13.2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______种解决方式: (1)提请 **法院 仲裁委员会仲裁; (2****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4.1 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14.2 施工期间,若甲方或甲方,监理发现乙方在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与乙方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求措施,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乙方交涉无果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14.3 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在保修期后使用工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乙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乙方可优先为甲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14.5 其他补充约定: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他条款,在工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看,具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附件条款与合同正本有冲突是以补充条款为准。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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