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导流岛渠化建设、大闸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和槐店镇微景观拆除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3/6/19 】 | ||
**县导流岛渠化建设、大闸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和 槐店镇微景观拆除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导流岛渠化建设、大闸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和槐店镇微景观拆除重建项目 已由****委员会以沈发改【2023】152号、沈发改【2023】153号、沈发改【2023】1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县** 2.2 总 投 资:约1793 万元(以最终审计金额为准) 2.3 项目概况:1、对财政局路口(金光路与尚德路交叉口)、玉文化路口(S211与人民大道交叉口)、建行路口(吉祥路与颍河大道交叉口)3处进行导流岛渠化 2、对大闸公园进行提升改造。内容包括:****活动中心并**、拆除门球场、**儿童乐园、景观提升、建筑立面改造、河道护坡绿化等 3、对兆丰大道与**路交叉口东北角、兆丰大道与**路交叉口东南角、兆丰大道与丙申路交叉口西北角、兆丰大道与丙申路交叉口西南角、兆丰大道与阳光路交叉口西南角、滨**路垃圾中转站旁、****加油站南侧、高速收费站出口西侧等8处建设微景观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导流岛渠化建设) 二标段: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大闸公园提升改造项目) 三标段: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槐店镇微景观拆除重建项目) 2.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7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3标段: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市政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只能就本项目上述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5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3 年 6 月 19 日 8 时 00 分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远程解密方式,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6.其他注意事项 6.1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6.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人:**** 地 址:**县兆丰大道 联 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94-****869 代理机构:**** 地 址:**市昌**畔国际A栋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36****1905 监督部门:****委员会 联系电话:0394-****572 2023 年6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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