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星**车棚垃圾堆放区绿化区等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试验区国宾壹号观澜园3幢3-22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30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星**车棚垃圾堆放区绿化区等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02万元
5、最高限价:11.02万元
6、采购需求:星**车棚垃圾堆放区绿化区等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拆除砖石结构、拆除侧、平(缘)石、挖一般土方、余方弃置、碎石、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车棚基础、建筑垃圾房、安砌侧(平、缘)石、树池砌筑、井盖更换、塑料管、整理绿化用地、种植土回(换)填、铺种草皮、点风景石、雨水沟清掏及修复、角铁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 工程量清单 )。
7、工期:30日历天
8、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9、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全事故。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截止时间当天,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编制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20日至2023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区**试验区国宾壹号观澜园3幢3-2202)
3、方式: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区**试验区国宾壹号观澜园3幢3-2202)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30日9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9点30分(**时间)
3、地点:****(**市**区**试验区国宾壹号观澜园3幢3-220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磋商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6月30日9点30分(**时间)
2、地点:****(**市**区**试验区国宾壹号观澜园3幢3-22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本公告在****开发区管委会官网 http://gxq.****.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高新区北苑街道北苑路1号
联系人:王强
联系方式: 0717- ****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试验区国宾壹号观澜园3幢3-2202)
联系人:郑玉全
联系方式:177****5366
日 期:2023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