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以及《**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本地块原为农用地(水浇地、沟渠、农村道路)、建设用地(高教用地、公路用地),2022年****示范区地块一所在土地发生用地性质变更,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委托,我公司负责开展****示范区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示范区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场地地址:**省**市**区
调查范围:******学院(南校区)以东、辛村街以南、先行路以西、小刘线(东西走向)以北
二、****示范区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结论如下:
(1)污染识别表明地块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砷、汞、镉、铜、铅、镍)。潜在污染介质为表层土壤、深层土壤、地下水。初步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7个,对照点位1个,共计检测土壤样品30个;地下水采样点位5个,对照点位1个,共计检测地下水样品6个。
(2)土壤检测指标为:
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铬、锰。
(3)地下水检测指标为:
pH值、铁、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甲苯、苯、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总铬、锰、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甲基对硫磷、草甘膦。
(4)土壤检测结果表明,检出污染物为重金属(砷、汞、镉、铜、铅、镍、铬、锰),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检出的污染物中砷、汞、镉、铜、铅、镍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锰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5)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检出污染物为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铁、锌、铜、铅、镉、汞、砷、耗氧量、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钠、锰,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检出的污染物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
(6)风险筛选结果表明,本项目场地检出的污染物未超过筛选值,属于非污染地块,健康风险较低,不再对其开展详细采样,本场地可结束场地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