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公路(**经**至**段)PPP项目已由**壮族****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23〕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服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概况
从 江 -融 安 -荔 浦 公 路 ( 融 安 经 永 福 至 阳 朔 段 ) 是 《 广 西 高 速 公 路 网 规 划(2018-2030)》中“1 环 12 横 13 纵 25 联”中联 2 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点位于**市**县浮石镇,与**至**公路一期工程(**至安太段)衔接,总体走向由西向东,沿线经过**市**县(浮石镇、大坡乡、泗顶镇)、**市**县(三皇镇、**乡、广福乡、罗锦镇、堡里镇)、**市**区(南边山镇、六塘镇),终于**区六塘镇峦山底村东侧,改造六塘互通为枢纽兼落地互通与 G65 包茂高速衔接,本项目路线全长111.517km,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6m、分离式路基宽度2×13m。项目包含6条连接线,总长度9.365km,均按双向2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m。
主要工程量****服务区)挖方2766万m3,填方1644万m3,废方1102万m3;主线沥青混凝土路面99.5万㎡;桥梁32154m/67座,其中特大桥11034m/7座、大桥20182m/47座、中小桥938m/13座;隧道总计37048m/27座,其中特长隧道11688m/3座、长隧道17789m/11座、中隧道5665m/8座、短隧道1906m/5座。全线枢纽互通4处、落地互通6处;****中心2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车辆救援站2处、隧道管理站1处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工可估算金额为****417.77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
2.2.1.1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服务:
(1)施工期环境保护监测主要内容:按照本项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要求,制定并实施环境监测计划或方案,对空气、水、噪声、生态等开展监测工作,编制施工期及专项验收所需的环境监测报告及总结报告,分析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为参建单位提供环保工作改进措施与建议,并按要求将监测报告提交至建设单位和项目沿线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对本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源及危险物进行识别与评价,完成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通过现场调查、工作协调、编制报告、组织会议等措施完成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3)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组织专家评审及验收会议等措施,编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通过网站、媒体等形式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政府主管部门报备。
2.2.1.2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内容:按照国家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有关工作要求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对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场地、施工便道、取土场、弃土(渣)场、梁场、铺架基地等)、固定监测点、生态恢复工程等进行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具体内容:对项目区地形地貌、植被覆盖、降雨等影**土流失因子,项目建设占地、扰动地表面积、挖填方数量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期土壤流失量、土壤侵蚀量等水土流失动态,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数量和质量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以及水土流失危害等进行全面监测;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有关标准,按要求出具相关报告;对于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招标人反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按要求将监测报告及时提交至建设单位和项目沿线地方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不仅限于此,包括水土保持的验收的其它工作)
2.2.1.3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内容:按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开展以下工作: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实现情况评估;水土流失监测工作评估;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管理评估;水土保持设施试运行及管理情况评估;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水保工程现场检查工作;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配合招标人参加相关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写项目验收报告、代招标人组织验收工作会议、负责验收公示及报备等)。
2.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
№HJ标段: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服务;
№ST标段: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YS标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3.服务时间及进度要求
3.1 №HJ标段服务期限及要求
3.1.1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环保专项验收合格之日止。
3.1.2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服务相关要求
(1)施工期环境监测相关要求
监测单位应按期向发包人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监测设计及实施计划(方案)、监测年(季)度报告、季度检查报告、监测总结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特殊监测时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14天内提交监测报告(一式六份)。
(2)环境保护验收服务要求
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及进度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包括环保验收相应的专家咨询、负责协调环保验收相应的会议等),确保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顺**过。
3.2 №ST标段服务期限及要求
3.2.1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合格之日止。
3.2.2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服务相关要求
(1)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相关要求
监测单位按要求向发包人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监测设计及实施计划(方案)、监测年(季)度报告、监测总结报告、大型或重要位置弃土(渣)场的照片等资料,因降雨、大风或人为原因发生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的,应及时进行监测,并于事件发生后1周内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情况。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完成后,应于3个月内报送《生产建设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3 №YS标段服务期限及要求
3.3.1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合格之日止。
3.2.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相关要求
在招标人进行水土保持验收前提交合格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提供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水土保持验收相应的专家咨询、负责协调水土保持验收相应的会议等),确保本项目顺**过水土保持验收并备案成功。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HJ标段同****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经批准的检测能力范围包含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等监测参数)。
4.2业绩要求
4.2.1 №HJ标段的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项目正在实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项目完成时间以交工(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已完成的材料为准):
① 正在开展或成功完成过1个及以上公路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监测业绩;
或
② 正在开展或成功完成过1个及以上公路项目环保验收业绩。
4.2.2 №ST标段的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今), 正在开展或成功完成过1个及以上公路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服务业绩(项目正在实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项目完成时间以交工(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已完成的材料为准)。
4.2.3 №YS标段的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正在开展或成功完成过1个及以上公路项目水土保持验收业绩(项目正在实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项目完成时间以交工(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已完成的材料为准)。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5投标人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可同时中2个标段,№ST标段与№YS****一中标人。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时,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时间,下同)止登录****官网“扫码报名投标”二维码或者微信搜索“宏冠工程咨询”公众号,完成线上报名手续(线上报名须上传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标书购买费用转账底单扫描件、开票信息),我公司将在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寄出,标书购买费用电子普票将在开标结束后统一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4.2标书购买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汇入****专用账户:
户 名:****
开户行:****营业部
帐 号:4500 1604 4730 5070 8266
汇款时汇款单据应注明“融福环评水保监测及验收招标文件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2日**时间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时间9时00分至9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市**区**路6号五洲国际D****商铺二楼M202开标室),招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进行公开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8.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和《****网》(http://www.****.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壮族自治区**市**区宏谋北路君临山水西南门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1****408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路6号五洲国际D栋商铺3楼314室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 158****9936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