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财政局商铺及仓库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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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及仓库租赁项目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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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
0.16万元 人民币 |
26 |
2023-06-21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1、**市雷城**大道二横路1楼商铺(海尔电器)铺面承租方不得从事餐饮、娱乐、网吧、桌球类项目。 2、承租方如需装修、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设置或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征得委托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委托方所有。 3、承租方无权转租、转让该房屋。承租方未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否则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经营项目,如需改变,需征得委托的书面同意,需要时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5、承租方未经委托方以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附属空地或房顶上搭建临时建筑物,扩大使用面积,如有违反,按照扩大面积加倍计租,并无条件拆除,费用及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6、成交后,成交方(中标方、最高报价方)须按照本《公开竞价书》规定的时限内前往组织方处办理《成交确认书》及前往委托方处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完毕后,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一份(或复印件一份加盖委托方单位****交易中心)处办理竞租保证金退还手续,否则将不予退还。 7、未尽事宜按本《公开竞价书》、《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执行。报名者及参与竞价者、竞得人均视为接受本《公开竞价书》、《房屋租赁合同》(样本)(详见附件一《合同样本及相关资料》)所有条款,竞买人须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意向竞买人如有疑问须在本《公开竞价书》规定的时限内(竞拍前)向委托方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书面实名制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组织方将正常开展网络竞拍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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