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湾沚镇津元村鲁村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工程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六郎镇电子产业园8207室;
中标金额:272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夏林春、洪至年、胡平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中标价×1.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2、收费金额:3264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详见采购文件,联系电话:173****100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177****8569。
4、中标供应商业绩:****。合同:(1)西洋湖公园改造修缮工程项目,签订时间2022.6.21;(2)2021年**市湾沚区**片区市政精细化保障,签订时间2021.8.1;(3)**县行政楼宇零星维修项目工程,签订时间2020.8.19。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177****8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沙塘园7号1807室
联系方式:173****1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丽丽
电话:17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