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将“土专家”、“田秀才”、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农村实用人才及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等逐步吸纳为农技推广服务的重要力量。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决定开展特聘农技员招募,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募**籍特聘农技员4名(其中省级科技特派员1名)。对2022年已聘且仍在岗的特聘农技员,经考核后可续聘。
二、招募条件
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高的种植、养殖、农机化、农创客、品牌营销、数字农业等技术专长与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基层工作或农业生产实践经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必备的身体条件,能熟练地应用计算机。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群体中招募:
一是农业“土专家”、“田秀才”、农业领军人才、县“双培养”工程导师、涉农经营主体骨干等农村实用人才。
二是全日制本科院校涉农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生,或农职院校涉农(种植业类)专业大专学历毕业生;对具有本科学历的申报者,可适当放宽对专业要求的限制性条件。
三是已聘1年及以上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原特聘农技员。
四是服务期内在我县服务的省级科技特派员(植保类)。
三、招募程序
发布招募信息→个人申请→技能考核(面试)→党委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合同。
1.个人申请。有意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其他材料)、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或电子照)等材料,到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财务股二股现场报名,填报《特聘农技员招聘报名审批表》。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技能考核。****小组负责,程序为:(1)个人陈述与农技推广(或其他)有关的经历;(2)展示自己工作、学习或实习中的业绩成果;(3)专家点题问答。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研究公示。专家组考核确定初步人选,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颁发特聘证书。
对考核符合要求的原特聘农技员,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经局党委研究后确定续聘对象,签订服务合同。
四、工作任务及地点
工作任务:一是为县域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基地建设工作,服从基地专家指导,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三是指导当地及周边乡镇科技示范主体应用主推技术,完成示范主体走访、服务、验收和问题解答;****中心或所在部门对工作的安排,承担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任务。
工作地点:主要采取集中办公、统一调度、专家引领、分工负责的工作模式,办公地点为****。对申请聘至2023****基地所涉市坪乡、流渡镇、中观镇、瑞溪镇的特聘农技员,其工****服务中心(或自居地或企业主营场所),承担特聘任务。
五、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报酬
1.原则上特聘农技员服务期1年(报名申请至四个乡镇承担季节性服务的特聘农技员,聘期7月-12月,共6个月)或季节性聘任,基本薪酬1800元/月,年绩效4000元,按考评等次每半年发放1次,对服务期不足半年的不予计发。
2.用人单位为特聘农技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每人不高于500元。聘期内因公出差、请销假、上下班及工作餐等,按《****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但季节性****基地所涉乡镇承担工作任务的特聘农技员除外。
(二)管理。按照《2023年特聘农技员考核办法》,以服务示范主体满意度(2个乡镇以上)、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示范基地建****服务中心评价等为主要指标,采取量化和实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照服务合同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者可优先续聘。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6月29日。
报名地点:****人事财务股二股(**西路425号209室),联系人:杜鹃,电话:0851-****0335。
携带证件: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
报名申请聘至基层(市坪乡、流渡镇、中观镇、瑞溪镇)承担工作任务的,需在现场报名时予以说明。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