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商务流通发〔(略)
各市(州)商务局、**新区商文旅局,省拍卖行业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底,全省共有拍卖企业115家,从业人员597人,其中(略)。2022(略),较上年同期下降13.88%;拍卖成交额119.1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1.27%;主营业务收入(佣金额)8549.32万元,较上年同期持平。按拍(略):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场次393场,拍卖成交额96.03亿元,占总成交额80.58%(略),拍卖(略).21亿元,占总成交额4.37%;股权、债权、产权拍卖成交场次35场,拍卖成交额6.58亿元,占总成交额5.52%;其他拍卖成交场次363场,拍卖成交额11.36亿元,占总(略).53%。按委托对象分:政府部门委托(略).52亿元、占总成交额95.25%;法院委托成交额1.64亿元、占总成交额1.38%;其他机构(个人)委托成交额4.02亿(略).37%。受疫情影响,拍卖场次和成交额较上年均明显下降。
按照相关规定,本年度应参加核查企业100户,实际参加核查的企业95 户,3户未上报年度核查材料,2户自愿申请注销拍卖经营资质。经审核,核查合格企业83户,占83%;核查不合格企业12户,占12%(略),占5%。
二、核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拍卖企业未按规定要求每月填报拍卖业务信息,填报率低,导致(略)更事项核准,导致证照信息与商务部拍卖行业管理系统信息不一致;三是有的企业有经营业绩,但未提交核查资料;四是**荣宝轩拍卖有限公司、**省广义拍卖有限公司、**华天拍卖有限公司连续2年以上没有正常开展拍卖活动,无经营业绩。
三、核查意见
(一)核查合格企业83户。2022年度,**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怡和拍卖有限公司、**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未来四方集团拍卖有限公司等83户拍卖企业能及时上报年审材料,网上填报企业经(略),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年度核查合格。(详见附件)
(二)核查不合格企业12户。**联合拍卖有限公司、**立信拍卖有限公司、**开盛拍卖有限公司、**百信德拍卖有限公司、**市天泰拍卖行有限公司、**中博润达拍卖有限公司、**金册拍卖有限公司、**市房地产拍卖行等8户企业核查当年没有经营业绩,但提交了2022年度核查材料;**金正拍卖有限公司、**格致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隆盛拍卖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未提交核查材料;**瑞德拍卖有限公司核查当年企业无拍卖师,按照相关规定,年度核查不合格。(详见附件)
(三)终止经营企业5户。**荣宝轩拍卖有限公司、**省广义拍卖有限公司、**华天拍卖有限公司(略),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系统中予以注销,并将注销信(略)。(详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把(略)。各地(略),避免企业核准后经营不到一年就关停。引导有资金实力、有专业人才、有良好信誉,创新能力强(略)。严格落实退出机制,对无业绩(略),或有注销意愿的企业,启动退出机制,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二)加强企(略)。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针对核查中发现的企业变更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完善跟踪落实措施,监督企业做到证照信息一致。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州商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拍卖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要强化现场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拍卖企业有无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的违规等情况的核查,切实(略),监督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督促本地区拍卖企业通过商务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系统及时报送企业经营信息,对未填报经营信息的企业和报送率低的企业及时提醒,防止不报、漏报或不按时填报;督查指导本年度因无业绩核查不合格企业尽快开展业务;对未提交年度核查材料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以免影响次年核查结果;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拍卖活动的监督管理,协助查处无拍卖资质企业开展的各种名义竞拍等变相经营性活动,坚决整治扰乱拍卖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经营环境。
(四)加强企业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督促本地区拍卖企业增强法律观念,认真学习《拍(略),按照《拍卖法(略),不断加强企业(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督促企业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诚信经营,不断提高拍卖服务水平,以诚信服务赢得客户。对严重失信的企业,要联合(略)。
(五)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大对拍卖企业安全知识宣传,督促拍卖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对重大拍卖活动要有完善的安全保障预案,确保拍卖活动及参加拍卖人员的安全。
附件:(略)
**省商务厅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