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萨特牌SVW7183SJD小型轿车
帕萨特牌SVW7183SJD小型轿车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帕萨特牌SVW7183SJD小型轿车 |
转让方名称 | **** | 项目类型 | 交通运输工具 |
挂牌价格 | 2.06 | 挂牌期间 | 1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http://www.****.com//infodetail?infoid=**** |
转让说明事项 | 1、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在办理完毕移交手续之日前产生的违章、违法记录(如有),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罚款及扣分,与受让方无关。 (2)转让标的的牌照号码不在本次转让标的范围。 (3)本次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负责清除车辆外观制式标识,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4)车辆存放地点:池****风景区****风景区****停车场)。 (5)根据**各地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不达相应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不可以办理异地提档手续或异地入户手续,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标的车辆尾气排放标准,了解当地车管部门有关政策。 (6)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前向****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过户保证金交****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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