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昌硕街道穆王西路南侧(原护童家具)堆场内的矿产品(圆砾)
安**昌硕街道穆王西路南侧(原护童家具)堆场内的矿产品(圆砾)
项目编号:(略)
挂牌价格 0.00125万元 /元/吨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省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2023-06-27 |
(略) |
联系人:寿女士 | 联系电话:(略) |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安**昌硕街道穆王西路南侧(原护童家具)堆场内的矿产品(圆砾)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线下服务机构名称:**天正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略)(微信同号)。 2.转让标的位于安**昌硕街道穆王西路南侧,涉及外运的矿产品为圆砾约(略).67吨。矿产品数量以现场装运实际发生的过磅数量为准,根据本次成交价,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过磅数量进行最终结算。 意向方在报名前可请第三方机构测绘、检测,一旦转让成交,涉及数量、品质等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总成交价款实施多退少补的原则。若上述矿产品装运吨位未达到本次出让吨位的,转让方退还多余部分转让成交价款;若矿产品运输吨位超出本次出让吨位的,由出让方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受让方须无条件按本次成交价单价计算进行受让并及时足额缴纳相关款项后处置。 4.挂牌公告期(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5.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6.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7.挂牌期间由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杨女士,(略)(微信同号)。 8.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智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 安**昌硕街道第一国际城13楼 证件类型 营业执(略) 统一(略) (略)J - 交易条件与受(略)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略),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剩余1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单价 转让单价(万元) 0.00125 是否有保留价 无 计量单位 元/吨 价款支付方式 本次总成交价款以:成交单价* (略).67吨结算,受让方须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日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略);开户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支付总成交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略)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60万元(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本项目转、受让双方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交易合同》(样稿)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款”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5.受让方必须在其被确定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交易合同》前按转让总成交价款10%的比例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开票单位:**智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账号:(略);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在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因受让方违约行为产生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均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减,扣减后如履约保证金不足原数额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补足,受让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日内补足至原数额。 6.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将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日内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略);开户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 7.本项目成交后在约定时间内,受让方不按成交价格及本标的挂牌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以及履行相关缴款义务的,受让方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①其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作违约金处理);②如标的重新挂牌再行转让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转让价款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原受让方补足差额。 8.标的交割及清运特别注意事项: (1)装运安排:矿产品的装载及运输工作由受让方负责,装载及运输设备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标的交割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的外运及现场清理工作(转让方同意延期的除外),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逾期将按每天10000元支付场地占用费,逾期10天(含)仍未完工的,剩余未外运矿产品视为受让方放弃,由转让方自行处置,由此产生的处置费用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安全责任: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明确装运负责人及安全员。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将本项目所涉及必须外运的矿产品完成全部外运工作,包括无价值或对受让方产生费用负担的部分,该部分外运所产生的费用已在转让总成交价款中体现,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发现受让方有乱倒偷倒、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一经查实,除相关部门罚款外,另行按10000元/次的标准处以罚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并勒令限时清除。 (6)标的运输车辆须为密封环保工程车。受让方装运过程中应做好道路维护、路面保洁、扬尘治理、防污染等相关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因受让方运输设备超载或操作不当造成本地区路桥等基础设施损坏及道路污染等问题的,受让方必须负责清洗、抢修及赔偿。 (7)受让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矿产品交易合同》的规定,对施工场地采取降噪防尘措施,运输矿产品车辆应严格按照工程“三化车”进行管理,不得超载、超限,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抛、撒、漏、滴等现象发生,必须加盖或用油布密封防止撒漏,应注意公路保洁,备配降尘设备(车辆过水池和高压水枪),并承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运输车辆凭转让方发放的安**矿产品运输管理单出运。 受让(略)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6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略),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展示地点 安**昌硕街道穆王西路南侧 联系人姓名 杨女士 联系人电话 (略) - 标的信息
其他 安**昌硕街道穆王西路南侧(原护童家具)堆场内的矿产品(圆砾)。该项目位于安**昌硕街道穆王西路南侧,涉及外运的矿产品为圆砾约(略).67吨。(数据来源于进场台账统计表)。矿产品数量以现场装运实际发生的过磅数量为准,根据本次成交价,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过磅数量进行最终结算。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图片浏览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寿女士 电话 (略)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吴兴区湖东街道苕溪东路1518号 网址 **机构 名称 **天正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杨女士 固定电话 -- 手机 (略) 转让方 联系人 王贵喜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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