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片区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项目10KV临时用电工程
项目名称:**市**区七里墩片区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项目10KV临时用电工程
项目名称:**市**区七里墩片区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项目10KV临时用电工程
合同编码:****
临时供电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市**区七里墩片区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
项目10KV临时用电工程
发位方(甲方):****公司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日期:2023年6月
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甘君****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市**区里墩片区主产区政造
(或主更我)次目时用电2程施工工作(以下简称“项目”),订立
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天味市**百课教版与朋户区级造(城市夏新)
日0KV顺时用电程
1.2项目地点:**市森州区增墩村
1.3项目内容:(1)/Ok电源点:10平伙增增变见证1南就等线埋墩
村分支07米杆;(2)高压导线:深空绝缘身选,ACIOKVJRLY)120:实营电缆:
电力电缆,R-yJv2-8.7/15-3*185mm;电力电缆,2R-Y2-8.7/5-3
x95mm2你护答:2x0175mpp置;(3)新主钢留托10米永于!算(1年杆/十曼
台区)钢管杆13.5米杆/基(2开杆);(c)**okv电缆缆分捷物(1/2)抢
(含您础),**/oK别式婴电丝(YB0-12104-100KVA物变)2(含基
磁);15)如想电缆共(2.0x2:0x20mg)4座;(6)开控回填3土(o.8x.8)
20米,剪没区10mm2导线300米;整没3181mm口电缆30米,3×95
m~电话330米学。
2.承包范围
(1)10kv电源点:10优理理墩变电动123南邮等代理墩衬分
感电-81-11
-3x9mm2保护关:2x0175,pp度:(3)新亚10米好于/笔
起/沙量区)管水于1上好();美建
造称(1)1总(含基),0(YB)-1)104-1mlks
物费)(合慧磁);15)**电气免(2.0x2,0x20m开)4座)
10)开按回候沙土(08x08m)290米。敢设区12mm2g得300米;
敢没子19mm日电30米,电330米分
施2所勇材料,人变,车辆定输及所者产生的费用。
3.承包方式
本项目原则上实行总价承包合同,但如发生超过或减少第2条约
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部分按双方签订合
同时确定的单价为依据进行结算。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
和安全要求完成施工工作。
4.项目负责人
4.1甲方就本项目委派的项目现场代表是;看水;乙方委派的
项目现场代表是:景国磊
4.2甲方委托作为项目的技术监督工程师/技术监督人。
(1)甲方项目负责人:
(2)监理单位:
4.3技术监督工程师/技术监督人对本工程实行工程质量监督,
其主要职责如下:
(1)检查施工、试验所采用的标准、规程符合性;
(2)参与审查施工、试验方案和施工改造协调工作;
2
(3)参与评定和验收施工质量;
(4)对试验调试结果进行确认;
(5)随时向甲方报告施工、试验质量问题;
(6)向甲方提交工作技术监督报告;
(7)甲方授予的其他职责。
4.4乙方应对技术监督工程师/技术监督人的监督工作给予全面
**并提供必要的协助。乙方在本合同下的责任和义务,不因技术监
督工程师/技术监督人对乙方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项目、材料
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督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
或解除。
5.工期
5.1计划开工日期:203年6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3年7月18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
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5.2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并通过凌工验收。若项目未
在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
照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格3%的违约金。
6.项目质量
6.1项目质量目标:”杯准2花”礼用率≥95%2程“缺陷
投运,实现达标投产及优质2样目标;程使用寿印满足
国家行业标准质量要求不发生因2理要建设原因适或文级及以上联质量事伴,
6.2乙方应严格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标准和经
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乙方对施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须经
甲方认可并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6.3乙方应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组
3
织。
6.4乙方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措施计划并在合同生效
后工日内(含本数)提交甲方。
6.5甲方有权对项目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设备进行
检查和检验。乙方应在材料或零件开箱、施工关键节点、关键工序时
通知甲方进行检查和检验并为此提供方便。
6.6甲乙双方约定下列内容(或隐蔽部位),甲方必须进行复检:
乙方自检确认的项目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应提前24小时书
面通知甲方检查,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项目经甲
方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能进
行覆盖。甲方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示的时间内修
整返工后,由甲方重新检查,修整返工所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由乙方承担。
6.7乙方应按内线接头要求预留足够的内线接口,保证内线的接
入。如导致内线无法接入的,乙方负责将内线接入。
6.8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为从项目通过凌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起
算至两年止。如果项目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
事故和质量缺陷,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自费进行修理、更换或
采取其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对因该缺陷而引起的其它设备损害进行
修理、更换,使之恢复完好。乙方拒不执行修改、更换、完善的或无
法进行修改、更换、完善的,甲方有权利扣除质保金。
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开始对该缺
陷进行必需的补救工作,甲方可采用合理的方式进行补救,因此而发
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安全文明管理
7.1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以实现人身伤亡“零事故”为目标,乙方
应保证不发生以下五种事故:
7.1.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7.1.2不发生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7.1.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7.1.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7.1.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塔(切)塌事故。
7.2乙方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除
非本合同另有约定,自进入施工场地直到项目通过凌工验收为止,乙
方应:
7.2.1全面负责场内施工人员及甲方在现场人员的安全,组织并
保持施工场地和项目秩序良好,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7.2.2为了保护项目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应采
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2.3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
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
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
7.2.4建立以现场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
任制。项目所有现场参与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劳务分包商人员、临时
用工)均应纳入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制订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
和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7.2.5建立健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制
度,完善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安全管理、监督网络,根据项目的
进展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并确保实施到位。
7.3在施工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
任和费用,乙方应作为事故责任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
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7.4甲方有权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实行随时
监督、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发生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的情况时,
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5
7.5甲乙双方应就项目的安全责任及现场照明、护栏、围墙、警
告标志及守卫设施等内容应明确。
7.6为确保甲方工作人员的安全,甲方工作人员在进入乙方施工
现场时应严格遵守乙方对项目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要求,不得违反乙
方为保障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而设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甲方工作人
员违反本条约定造成的人员伤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验收
8.1甲方有权对项目进行监督并检查所有项目的工作进度,乙方
须为甲方进行此类监督和检查提供方便。
8.2对项目完工前未经甲**式验收的任何项目,如发现有任何
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纠正。如果
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I5个2作日内(含本数)未纠正该缺陷或不符合
之处,甲方可以采取任何合理的措施进行纠正,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
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8.3项目完工后须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
报请竣工验收,凌工验收分为不带电验收和带电试运(试运行)两阶
段。
8.4项目完工后,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不带电验收。如果项
目第一次未能通过不带电验收,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相关缺陷并
通知甲方重新验收,纠正相关缺陷和甲方因再次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
乙方承担。
8.5项目通过不带电验收并带电投运后即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
行期为项目通过不带电验收并带电投运后3天(含本数)。乙方应
保证项目在试运行期内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如试运行失败,甲
方将组织进行原因分析,若因乙方检修/技术改造质量问题引起试运
行中断,乙方应立即改正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再次试
运行所发生的费用。
8.6项目通过不带电验收并试运行合格后,视为项目通过凌工验
收,甲方将向乙方签发项目凌工证书。
8.7乙方应在项目通过凌工验收后3072作日内(含本数)向甲方
提交如下竣工资料:
8.7.1施工过程资料、材料、设备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等。
8.7.2酸工、检修/技术改造和试验报告;
8.7.3施方家、企业贸质、开设工审化单及开端1板发;三植
原,被术,组织捞施),验收置料;程视2增算书导。
上述所有的竣工资料均应为一式三份原件,须真实、齐全、完好,
并应符合甲方档案管理要求。T
9.双方义务
9.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9.1.1负责提供满足本项目乙方施工所需的:包含但不限于图纸、
说明书、资料和有关项目文件;
9.1.2根据合同约定的施工时间,提供施工场地,准予乙方人员
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9.1.3负责协调运行部门,按时取得或给予项目施工需要的所有
许可;
9.1.4按合同约定组织项目的阶段性验收;
9.1.5根据需要,做好与电力调度部门有关协调工作,并及时通
知乙方有关计划安排。
9.1.6提供的设备、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能够正常使用。
9.1.7做好施工期间现场相关人员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9.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9.2.1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进行项目施工;
9.2.2全面适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应由乙方负责完成的项目承
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9.2.3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手段以保证实现合同要求的工期、质
量和安全目标;
9.2.4配合甲方完成本项目的凌工验收工作,并按规定办理本项
目酸工验收手续;
9.2.5对本项目施工期间非因甲方造成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对施工期间因施工及其他乙方原因引起的设备和运行事故负全部责
任;
9.2.6负责办理进场工作的相关手续,清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并正确使用,对使用不当
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9.2.7处理好施工过程中与相关方的关系,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
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9.2.8因乙方施工设备问题影响项目进度和质量时,乙方应按甲
方要求及时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
乙方承担。
9.2.9乙方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9.2.10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与本合同有关的审计工作。
10.材料和设备
10.1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10.1.1本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10.1.2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
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10.1.3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所使用的原材料及其制成品质量
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以及设计技术要求,乙
方应对其质量负完全责任。如有不合格的材料和成品,乙方必须负责
更换并承担费用,由此引起进度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8
10.1.4乙方应**甲方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
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
验和设备的检验测试。乙方应提供检验、测试及试验任何材料或设备
通常所需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劳力、电力、燃料、储藏室、仪器
及仪表,并应在这些材料或设备等用于项目之前,按甲方的选择和要
求,提供材料样品以供试验,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甲方,所需费用
由乙方承担;
10.1.5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劣质、不合格或不符合要
求的材料,或有期骗行为等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
追究乙方的责任。如有甲方指定的采购主体,乙方向其采购后发生的
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迟延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
10.2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如果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
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需明确。
10.3运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备品备件、安
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专用于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
限公司
运出施工现场或挪作他用。
10.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设备,并可要求乙
方立即进行更换。甲方可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发生的
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10.5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拆卸、更换等产生的废旧设备、材料等,
所有权属于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如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处理的,甲
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
11,合同价格
11.1.本合同在约定的承包范围内实行总价承包,签约合同价为:
壹们壹抢陆万當件鬼陆元致角粒(¥_mb1006.90
人民币(大写))
其中不含税金额:****143.95元,增值税税额:95862﹒95元。
9
11.2实行总价承包的合同价格,总价承包合同下的项目单价费
用均为固定价(双方商谈合同时确定的价格),在合同有效期间保持
不变,不因市场变化、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任何因素而调
整。但如发生超过或减少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时,工程量增加
或减少的部分按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的单价为依据进行结算。
11.3.乙方施工中的青苗赔偿、树木的砍伐、**线路通道协调
费等由甲方负责协调及赔偿,乙方配合。
12.支付方式
12.1合同价款按以下约定支付:
12.1.1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甲方按合同总价格的30%向乙
方支付预付款;
12.1.2自项目施工甲方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至竣工
验收后30内日,甲方应当向乙方陆续支付至合同总价款97%的工程
款;
12.1.3剩余3%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
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30内日付清。
12.2本项目乙方须在甲方首次支付时开具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为9%,承包方开具发票前,须与发包方
核对该工程项目的发票开具信息,如承包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
于开票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发包方无法认证抵扣,应由承包方及时更
换,未及时更换的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承包方负责对发包方
损失进行补偿。
13.结算
13.1乙方应在项目竣工验收总结会议后15天内(含本数)向甲
方提交合同价款结算申请报告,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因特殊原因不能
按时提交的结算事项,应在结算申请报告中向甲方说明不能提交的原
10
因。
13.2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申请报告后经审核无异议,应在
14天内(含本数)向乙方签发结算证书或类似文件,列明甲方按合同
最终应支付给乙方的金额;确认甲方以前已支付的所有款额和根据合
同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后,甲方还应支付给乙方或者乙方还应支付给
甲方的余额。
13.3合同价款的结算依据:
13.3.1本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
13.3.2乙方提交的全部项目酸工资料;
13.3.3项目结算证书;
13.3.4项目验收合格证明;
13.3.5项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如有)。
13.4合同提前终止的,合同价款结算程序由双方另行协商。
14.违约责任
14.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发生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情况时,属违约行为:
14.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
给其他人;
14.1.2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材料或项目设备;项目质量达
不到标准要求和/或拒绝清除不合格项目;
14.1.3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
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
14.1.4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
同;
14.1.5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安全目标,造成人身重伤及以上事
故、设备及运行事故、重**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等;
14.1.6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
14.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发生上述第14.1款约定的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
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14.2.1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重伤、设备及运行事故,乙方推脱
或不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扣留相应的工程款作为赔偿支付或损失的
承担。
14.2.2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的,乙方
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损失的情形要求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4.2.3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14.3甲方的违约责任
14.3.1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因甲方拖延支付导致乙方不能
按时支付人工工资及其他费用引起纠纷后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无条件
承担。
14.3.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2.1.1的约定超过五天的,乙方有权单
方解除本合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2.1.2条及12.1.3条的约定,经乙
方催告30天后,不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支
付工程款。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由此
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等损失,均由甲方
承担。
14.3.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工期延误,对延误时间应当顺延
14.3.4因甲方工作人员违反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导致的损
害事故和设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5.争议解决
15.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
原则,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2)
12
种方式处理:
(1)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
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诉讼:****法院提起诉讼。
15.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6.合同组成文件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6.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构成合同的其
他文件。
16.2合同及附件;
16.3中标(签约)通知书(如有);
16.4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有);
16.5技术标准和要求;
16.6图纸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有);
上述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一致之处,解释合同文
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
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
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
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18.份数
本合同一式1份,甲方执,热3俱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A
地址:**省**市**区建设路地址:**市**区万新南路20
口
原农业局办公楼214号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0938-****202电话:187****7984
开户银行:****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市******中心支行
账号:104****36079账号:104****0368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日期:2023年6月16日日期:2023年6月16日
14
成交通知书
****:
贵单位于2023年06月13日参加【**市**区七里墩片区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项目10KV
临时用电工程】网上竞价,已在“****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
目阳光交易系统”完成交易事宜,经系统评定,获取最低价供应商,贵单位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请领取本通知后7日内与******公司签订合同。
成交价格 | ¥****006.9元(大写:壹佰壹拾陆万壹仟零陆元玖角) | ¥****006.9元(大写:壹佰壹拾陆万壹仟零陆元玖角) | ¥****006.9元(大写:壹佰壹拾陆万壹仟零陆元玖角)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3年6月18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3年7月18日 | |
工程规模 | 10KV电源点:110****电站123南郭寺线七里墩村分支07#杆:高压导线:架空绝缘导线AC10KVJKLYJ120:穿管电缆:电力电缆,ZR-YJV22-8.7/15-3*185mm:电力电缆ZR-YJV22-8.7/15-3*95mm;保护管:2x中175,MPP管;新立钢管杆10米杆1基(1#杆/计量台区)、钢管杆12.5米杆1基(2#杆)等工程 | 工期 | 3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N合格Y | 承包方式 | 总承包 | |
招标人:(盖章)出S205020负责人(盖章或签字)2013年61月14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盖章或签字)00008Y010****5581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盖章或签字)00008Y010****5581 |
1、此件涂改无效。
2、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