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市乡村**防止返贫致贫保险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P5
附表一:2023年**市乡村**防止返贫致贫保险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需满足的要求:**市精准脱贫建档立卡防返贫对象由于突发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因素造成意外事故伤害或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脱贫后又返贫的。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修正为:
附表一:2023年**市乡村**防止返贫致贫保险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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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保障方案适用于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 (1)疾病住院补充医疗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罹患疾病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对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区和**地区,****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际支付的****政府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报销范围内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已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当地大病保险及当地民政医疗救助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保险人就上述费用余额免赔1000元后按80%赔付。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疾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以保单中列明的每一被保险人的疾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金额为限,对该被保险人单次或者累计给付疾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疾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门诊医疗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对被保险人在中****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实际支付的****政府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报销范围内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已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当地大病保险及当地民政医疗救助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保险人就上述费用余额免赔300元后按80%赔付。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以保单中列明的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险金额为限,对该被保险人单次或者累计给付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险责任终止。 本保险合同所称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3)特定门诊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罹患疾病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对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区和**地区,****医疗机构特定门诊治疗,实际支付的、合理且必要的特定门诊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已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当地大病保险及当地民政医疗救助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保险人就上述费用余额免赔1000元后按80%赔付。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以保单中列明的每一被保险人的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额为限,对该被保险人单次或者累计给付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特定门诊医疗保险责任终止。 (4)意外残疾、身故保险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含烧烫伤),保险人按照保单载明保险金额给付残疾、身故保险金。 涉及伤残的,保险人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委员会备案(JR/T 0083-2013)]伤残赔偿比例表规定的百分比,乘以每人伤亡责任限额赔偿。
(5)因学特定费用补偿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家庭中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注册正式学籍的人员接受保单载明的、已选择投保的下列教育期间,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以被保险人实际支付的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0.5万元为监测线,对经核实可能致贫或返贫的,按约定给付防贫保险金保险人就上述费用余额按照约定的支付比例,在扣除保单载明的免赔额0.5万元后在本附加险赔偿限额内给付保险金。
(6)因灾导致家庭财产损失 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居住、使用的住房(包括房屋主体及其附属设施)及室内财产的物质损坏或灭失,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的,保险人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的部分,按保单载明的支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除投保人申请并经保险人同意且在保单中载明外,本附加险承保的室内财产不包括便携式家用电器、现金及金银、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 (三)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所有、使用的财产因交通事故导致物质损坏或灭失,对事故责任人已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后,被保险人仍需自行承担的损失,保险人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的部分,按保单载明的支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四) 保险事故发生后,为抢救保险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主险及本附加险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主险及本附加险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7)因个人赔偿责任导致返贫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疏忽、过失导致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因此达到保单载明的当地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的,保险人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的部分,在保单载明的本附加险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 (8)因生产物料损失导致返贫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所有、使用的生产资料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损坏或灭失,被保险人因此无法进行正常生产或劳动经营并达到保单载明的当地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的,保险人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的部分,依据保单载明的赔付比例,在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内给付保险金。 7、保险服务模式 基本原则: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乡村**局进行宣传推动、组织协调,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充分发挥保险机构专业管理优势, 按照市场规则,拓宽服务领域,扩大覆盖面,重点解决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收入骤减刚性支出增大的低收入家庭因大病风险、就学风险、意外风险、因灾风险等致贫、返贫问题。 8、收费标准及人数浮动说明:每年每人145元以下,在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基础上计算人数为基数,每年人员浮动+5%(含5%)以内的,总保费不予增加,人数增加超过5%的按本项目收费标准计算。 三、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响应要求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整体进行响应,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成交后不得将本次采购的合同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 2、服务期限:3年 3、服务单位:1家 4、服务方案 (1)承保理赔制度要求 中标供应商必须具有一套完善的承保理赔服务制度,明确承保手续及理赔手续。 (2)被保险人信息保密要求 中标供应商具有一套保密制度,严禁对外泄露被保险人的信息。 (3)在收到采购人紧急情况服务通知后,投标人应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服务。 5、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由****小组对提交的服务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检验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供应商立即更换、调整、完善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小组签署验收报告。 6、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和中标供应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工作,把推进“防止返贫致贫保险”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成专门工作队伍,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责任分工。****、中标供应商负责抓好牵头,做好总协调。农业农村局、中标供应商要负责“防止返贫致贫保险”的推动工作,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履行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3)广泛宣传发动。中标供应商制作宣传材料,配发各基层单位。农业农村局、中标供应商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有重点地宣传讲解“防返贫”保险产品的具体内容,让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了解产品的主要内容和风险保障。 (4)凝聚工作合力。建立****牵头、中标供应商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计划,总结交流情况,完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7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6588 进****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服务中心"(http://gdgpo.****.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名 称:****
地 址:**市沿**路98号
联系方式:0751-****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西联镇**新村4街8座C二楼
联系方式:0751-****64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温工
电 话:183****8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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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