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 ****3处门面出租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6月2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7月11日 |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所在层数/总层数 | 面积(㎡) | 租金挂牌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承租押金 (万元) | |||
1 | **县便江镇干劲路101室 | 1/8 | 269.23 | 73 | 5 | 30 | |||
2 | **县便江镇干劲路104室 | 1/8 | 26.68 | 3.3 | 1 | 1 | |||
3 | **县便江镇干劲路176号-182号一二楼 | 1-2/6 | 340 | 83 | 5 | 30 | |||
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其他详情见**欣兰德房地产****公司所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湘欣兰德资评报字(2023)第023号)。 | ||||||||
出租期限 | 三年 | ||||||||
租金及缴纳方式 | 1、租金不递增。 2、租金按年支付,遵循先付后用原则。后续租金须提前3个月交纳。 3、承租押金不计息,不抵租金。 | ||||||||
出租用途 | 不得经营医药、器械、保健品等与出租方主业相同的行业;不得经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妨碍市容、产生噪音、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行业;不得经营法律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409781 | |||||||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特别 告知 | 1、本次出租采用增价的方式在e交易网站(www.****.com)依法进行网络竞租。 2、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以下简称“****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产出租公告》进行披露,对标的质量、面积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竞价人)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的情况,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放弃看样或放弃尽职调查的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该标的和全面接受了公告内容,竞价确认后不得对标的状况和公告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3、出租标的若实测面积不足,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果,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否认交易效力,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4、意向承租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交易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6、温馨提示: ①请意向承租方在e交易网站(www.****.com)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2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承租方在e****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支付****交易中心指定账号。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以《资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内至****网站(www.****.cn)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到e交易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卡账户将标的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交易中心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交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承租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必须一致。 2、意向承租方(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价,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底价报价(如其他竞价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各意向承租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租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方)。 4、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承租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6、承租方须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首期租金、承租押金一****交易所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805获取)。 7、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租赁合同》),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8、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9、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能擅自将租赁场地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包他人经营,不得擅自搭建临时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结构,承租方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装修、加固、改造及进行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在报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费用由承租方自理且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11、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承租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环保问题和治安、刑事等案件均由承租方全面承担责任。 12、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承租押金将不予退还。 13、标的二、标的三的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14、承租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交易中心、****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价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交易报名 | 时间:2023年6月28日09:00——2023年7月11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 1、保证金缴纳金额:标的1、标的3均为人民币5万元,标的2为1万元;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17:00止,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价人成为承租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租金或承租押金的一部分。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交易系统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规行为的竞价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按照竞租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 | ||||
交易竞价 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标的1、标的3均为:1000元; 标的2:100元。 | |
自由竞价 时间 | 标的1:2023年6月28日09:00时—2022年7月12日09:30时; 标的2:2023年6月28日09:00时—2022年7月12日09:45时; 标的3:2023年6月28日09:00时—2022年7月12日10:00时。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60 | ||
交易服务费 | 1、****交易所按成交金额的2%收取承租方交易服务费; 2、****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黄女士 |
咨询电话 | 0735—****805 | |
咨询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湖****中心二楼219—223****广场名汇城后) | |
踏勘联系人 | 胡主任135****5746 | |
技术支持 | 0735-****805、****289082 | |
发布媒体 | ****网站www.****.cn; 微信公众号:**产权; ****交易中心网站czggzy.****.cn; 微信公众号:**市公共**交易。 | |
组织方 | **** 联系电话:0735-****459 本次出租资产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出租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 联系电话:0735-****80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出租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出租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督方 | ****国资委 联系电话:0735-****583 | |
市场服务方 | ****交易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232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518 负责提供交易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
咨询和争议处理 | 如对本次资产出租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出租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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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8日
文档附件: |
****3处门面出租(郴公产告字〔2023〕第142号)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