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幸福四期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 2 标段 (项目名称) 2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县幸福四期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 2 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2022】24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国省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劵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2022】24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社区幸福小区西侧、幸福幼儿园北侧、龙悦 湾东侧。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的建设拟拆迁范围为幸福村 3、4、5、6 社,拆迁面积为 1286 亩,涉 及安置人口 1380 人,项目采用实物安置方式, 新**置房住宅为 102925.04 平方米(1022 套),公共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为 25081.32 平方米,地下建筑 21343.08 平方米(主要为地 下车库、人防及设备用房),**给排水、强弱电、燃气、道路、广告位等配套基
础设施。
2.3 计划总工期: 7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19年07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招标控制价或单项合同建设规模不低于16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注:已完成均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日期为准,在建工程以合同协议书载明日期为准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注册专业) 一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6月29日 00时00分 开始,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www.****.cn)->招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类业务入口、或登录《**建设网》(http://www.****.com)->电子招标->**市公共**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CA、**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18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www.****.cn)->招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类业务入口、或登录《**建设网》(http://www.****.com)->电子招标->**市公共**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县蜀兴街110-112号 邮 编: 637300 联 系 人: 杜老师 电 话: 0817-****530 传 真: 0817-****530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聚龙路 68 号摩尔国际 A 座 4 楼 C 区 419 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曹老师 电 话: 028-****3993 传 真: 028-****3993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年 月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6-511321-04-01-221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