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6-28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县2023年燃气居民用户安全装置加装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成交供应商负责**县县域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加装自闭阀,非金属软管更换为金属软管的材料采购及实施安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40元/每户(费用由县财政、实施安全装置改造的燃气企业、居民各承担三分之一)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因****为**华****公司按照《**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有关约定并经****同意授权的全面履行**华****公司****政府、****所签订的《**经营协议》与《**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全部责任的燃气经营企业,为了在原服务的基础上保持服务的连续性,加装燃气产品的安全性,方便后期维护,只能由****来实施本项目,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因此本项目具有来源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县产业集聚区工业路中段
三、公示期限
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时间:2023年6月21日
论证专家名单: 张海建、王宏宇、赵讯蔷(论证专家由采购人推荐)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论证意见 |
张海建 | ****学院 | 副高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王宏宇 | ****学院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赵讯蔷 | ****事务所 | 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和《****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同时抄****交易中心,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马先生
联系地址:**县****段
联系电话:155****9617
2.财政部门:****财政局
联 系 人: 郝先生
联系地址:**县**路中段
联系电话:0377-****8861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地址:**县**街道飞凤路飞凤游园管理楼二楼
联系电话:0377-****896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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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8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