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阳镇东胡村节水灌溉工程(施工Ⅱ标项)****服务局以咸行审批复【2022】6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省级及县级配套和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峰阳镇东胡村;
2.2 工程规模:**峰阳镇东胡村节水灌溉工程划分为2个施工标项,本次招标为施工Ⅱ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高位水池2座,铺设溉水管道22483米,**阀井108座,出水桩266套,过路套管15座;
2.3 项目投资总额:488.54万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金额约212万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峰阳镇东胡村节水灌溉工程(施工Ⅱ标项),标段编号:****,标段类型:施工;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提供近五年(2018年6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3.5 投标人不得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信用中国 (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注:凡参与投标施工企业均应在 **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信用档案。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 **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登录 **公共**交易平台 (www.****.cn)进行投标确认,并在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每日上午08时5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在****(**市**区朱雀大街南段69号**园三区5号楼9层9006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请于2023年6月28日08时00分至2023年7月4日18时00分前在**公共**交易平台(**省 **市) (http://xy.****.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网上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采购与招标网》、《**市水利信息网》媒介公开发布。
7.2投标人****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它文件;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sx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格式);开标的时候****公司CA锁)。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水利局、**水利局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风水台街63号
联 系 人:南工
电 话:029-****176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朱雀大街南段69号**园三区5号楼9层9006室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29-****8186转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