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天地源[2023](矿评)字第065号。
评估机构:**天地源土地资****公司。
评估委托人:****。
采矿权人:古****公司。
评估对象:古****砖厂矿山(新增**量)采矿权。
评估目的:****拟出让古****砖厂矿山采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采矿权范围内新增**量进行出让收益评估。现********公司对该采矿权范围内新增**量进行评估,为****出让该采矿权提供出让收益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主要参数:评估基准日全**砖瓦用页岩保有**量为119.15万吨(拟有偿处置新增**量116.00万吨);可采储量为46.05万吨;生产规模为6.00万吨/年;评估计算年限为7.68年;产品方案为页岩标砖,页岩标砖不含税出厂销售价格为0.28元/匹;固定资产投资为1000.00万元;单位页岩标砖综合总成本为2314.51元/万匹,单位页岩标砖经营成本为1987.37元/万匹;折现率为8%。
评估计算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并结合当地市场分析,按照矿业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古****砖厂矿山采矿权(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量119.15万吨;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46.05万吨;评估计算年限为7.68年)在评估基准日的出让收益评估值为79.03万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零叁佰元整。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委托合同书》(合同编号:****),本次评估需有偿处置的新增**量为116.00万吨;经计算,该新增**量对应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为76.94万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玖仟肆佰元整。
新增采矿权出让收益基准价核算结果:根据《****政府关于发布**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结果的通知》(泸市府发〔2021〕32号):页岩(露天开采,区位Ⅲ级)单位保有**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为0.54元/吨﹒矿石量;评估基准日矿山新增**量116.00万吨,则该新增**量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核算的结果为:116.00×0.54=62.64万元。
评估结论:经比较,新增**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大于按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核算结果,故本项目评估结论是古****砖厂矿山(新增**量116.00万吨)的新增**量采矿权出让收益为76.94万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玖仟肆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⑴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
⑵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未经委托人和本评估机构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⑶本评估结论仅供自然**主管部门确定矿业权出让收益金额时参考使用,与自然**主管部门实际确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金额不必然相等。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古****砖厂矿山(新增**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该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周朝林 项目负责人:朱伟
矿业权评估师:朱伟、许倩
附件:1.古****砖厂矿山(新增**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pdf
**天地源土地资****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