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电子专用材料产品7000吨项目环评公示 |
建设单位:**** |
2023-06-29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省环保部门的要求,建设项目环评阶段需进行公告,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采纳公众提出的环境保护合理意见和建议。为此,现将****年产电子专用材料产品7000吨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年产电子专用材料产品7000吨项目
2.项目内容:本项目属于**项目,拟建地位于**市越****街道庆中街33号,租用****公司(老电厂)场地面积18000平方米,购置捏合机、开炼机、过滤机、三辊研磨机、行星搅拌机、压出过滤机、分装机等设备,形成年产电子专用材料产品7000吨(电子绝缘材料固体5000吨、电子绝缘材料液体1000吨、电子封装胶1000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于2023年1月18日取得绍****信息化局出具的《**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本项目保护目标具体见表1。
表1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名称 | 东经 | 北纬 | 保护对象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 | |
**街道 | **居委 | 120.****46948 | 30.****92467 | 居住区 | 东南 | 约660米 |
**村 | 120.****28820 | 30.****44039 | 居住区 | 东南 | 约110米 | |
东星村 | 120.****71266 | 30.****94926 | 居住区 | 东南 | 约950米 | |
赏余村 | 120.****50183 | 30.****85109 | 居住区 | 东南 | 约2340米 | |
宁六村 | 120.****81328 | 30.****40899 | 居住区 | 东南 | 约1320米 | |
陆家埭村 | 120.****04291 | 30.****93205 | 居住区 | 东南 | 约1760米 | |
越英社区 | 120.****07419 | 30.****55549 | 居住区 | 西南 | 约850米 | |
****社区 | 120.****36030 | 30.****07959 | 居住区 | 西南 | 约2100米 | |
西曹汇村 | 120.****15624 | 30.****87000 | 居住区 | 西南 | 约1970米 | |
恂北村 | 120.****73743 | 30.****14766 | 居住区 | 西南 | 约3000米 | |
群贤社区 | 120.****07146 | 30.****08257 | 居住区 | 西南 | 约2750米 | |
两江社区 | 120.****47617, | 30.****41077 | 居住区 | 西南 | 约2760米 | |
安城社区 | 120.****79952 | 30.****72123 | 居住区 | 西南 | 约1950米 | |
****学校南校区 | 120.****91179 | 30.****90095 | 文化教育 | 西南 | 约1350米 | |
****小学教育集团(**校区) | 120.****37352 | 30.****33417 | 文化教育 | 西南 | 约1190米 | |
****学院 | 120.****36492 | 30.****45187 | 文化教育 | 西南 | 约1160米 | |
****中学 | 120.****26352 | 30.****61756 | 文化教育 | 西南 | 约1420米 | |
恂北幼儿园 | 120.****73743 | 30.****14766 | 文化教育 | 西南 | 约3000米 | |
群英小学 | 120.****01815 | 30.****77735 | 文化教育 | 东北 | 约1360米 | |
维昌幼儿园 | 120.****72799 | 30.****54649 | 文化教育 | 西南 | 约3000米 | |
孙端街道 | 红鲍村 | 120.****86804, | 30.****59829 | 居住区 | 东南 | 约2700米 |
安桥头 | 120.****37641 | 30.****60009 | 居住区 | 东北 | 约2350米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预测,本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因子的最大地面落地浓度均能达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接入**市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境,不直接排入周围地表水,因此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非正常工况下(废水泄露),近距离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将会受到一定影响,企业应切实做好对建设项目废水的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做好厂区内相关设施地面的硬化防渗工作,严防事故发生。正常工况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一般废包装材料、滤渣、废滤网、废布袋、粉尘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产生的废硅油、废碱液(清洗废液)、酸碱滴定废液、废试剂瓶、片碱包装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弃的油桶、沾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污泥委托有相应利用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企业在做好各类废物的暂存及处置工作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声环境影响分析: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级标准要求。因此,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各声源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正常工况下,只要企业做好关注区的防渗工作,本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见表2。
表2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类别 | 项目 | 污染防治措施 | 预期效果 |
废水 | 生活污水 | 粪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达到**市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
废气 | 颗粒物、有机废气 | 本项目电子绝缘固体材料生产过程中拆包、称取配料、投料设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对密闭空间整体负压抽风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子绝缘固体材料生产过程中混合搅拌、捏合、开炼设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对密闭空间整体负压抽风收集,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电子绝缘液体材料A胶生产设在密闭间内,对密闭空间整体负压抽风收集,电子绝缘液体材料B胶生产设在密闭间内,对密闭空间整体负压抽风收集;电子封装胶生产设在密闭间内,对密闭空间整体负压抽风收集,收集后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通过同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标准 |
固废 | 危险废物 一般废物 | ①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危险废物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③建立规范化固废堆场,做好标识、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工作,按规范收集储存各类废物。 | 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规定 |
噪声 | 车间设备噪声 | 对高噪声设备做好防震、隔声措施,同时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加强设备检查和维修。 | 企业厂界噪声排放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级标准 |
环境风险 | ①加强火灾风险防范;②设事故应急池,加强废水事故性排放防范;③加强废气事故排放防范措施; | 达到风险预防及控制要求 |
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结论
****年产电子专用材料产品7000吨项目选址于**市越****街道庆中街33号****公司(老电厂)内。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风险可接受;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产业集聚区袍江分区规划》要求。同时,工程总体布局合理,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在本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具体落实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上述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该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13日。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134****5249
环评单位:**瀚川****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73****0018
审批部门:****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5-****0985
公示发布单位:****(盖章)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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