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先行区生态文化公园建设项目、新**城县沁河先行区段慢行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沁河先行区段沿岸护岸林及生态缓冲带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先行区生态文化公园建设项目、新**城县沁河先行区段慢行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沁河先行区段沿岸护岸林及生态缓冲带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
3、项目建设规模:
(1)先行区生态文化公园建设项目:项目规划总占地约87.92公顷,其中改造提升洎水湾湿地公园33.98公顷、润城古渡生态文化公园6.80公顷、润湖公园47.14公顷、完成洎水湾湿地公园到润**高速口连接道路3.58公里沿线景观绿化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绿道、架空栈道、园路、停车场、配套公厕以及景观小品等工程;
(2)新**城县沁河先行区段慢行系统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设避开耕地及基本农田,**高标准智慧绿道约17公里(其中架空栈道3.53公里),标准段红线宽4米;沿线提升绿化面积180354平方米,并设置驿站、林荫休憩区和观景平台、AI人工智能导览系统等服务设施等;
(3)**沁河先行区段沿岸护岸林及生态缓冲带建设项目:本项目对沁河干流屯城村至润城村段约10.6公里、130.46万平方米(避开耕地及基本农田)的河岸两侧进行护岸林、生态缓冲带进行生态环境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缓冲带、护岸林及****处理厂进水管道溢流口及人工湿地等。
4、服务内容:本招标项目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施工全过程造价跟踪管理以及工程结算审查等相关服务。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且履行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项目实施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财产经济纠纷,近三年内投标人无任何重大责任事故记录,无经营情况异常或其他不良记录等;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对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对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0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时间)双休日节假日正常报名),在****(晋****广场A座150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的A4纸复印件2套: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
(5)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有效的社保证明;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页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站查询页。
注:以上资料全部提供原件备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集团****公司。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社区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39****334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晋****广场A座1509
联系人:张女士
电子邮箱:****@163.com
电话:0356-****002、185****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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