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人”)对“****2023-2025年度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自主招标,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人:****
4.项目地点:公司本部饭堂(**市******中心)、白沙水厂饭堂(**市**区白沙头地段)、仓岗水厂饭堂(四****居委会225号)、**水厂饭堂(**市**区坑口**大道)
5.项目内容:
此次食材供应商采购,拟定为单价比价采购,服务期为2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1)投标人报价应已全面考虑成本风险,采购的食材品种、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要为准进行供货,按月结算,计划采购总金额(含税)不超43.2万元/年。实际结算金额按实际供应量为准。即:结算价=市场零售价×(1-报价下浮率)×供货数量。(各类别下浮率对应相应类别下的所有商品)
(2)本次评审的价格得分以响应报价下浮率作为价格评审。下浮率采用百分率报价,精准到小数点后二位数。
(3)本项目食材的最高限****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台(http://www.****.cn/zqfzj/gkmlpt/index)最新公布《**市:****农贸市场零售价格监测表》之列的市场平均零售价格(下称市场零售价)执行。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报价,只填报一个整体下浮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下浮率必须在3%-10%之间(含3%但不含10%),下浮率大于或等于10%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分析不合理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申请且中标人不存在违约行为后予以无息退还。
2.本项目不接受履约保函。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公司的授权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4.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供应商需登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访问地址为附件http://59.****.2.66:3080/进行供应商注册报名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6日下午17:00(**时间)
四、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11日上午9:30时(**时间)
2.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现场递交。
3.邮寄/现场递交地址及收件人:**市****公司****管理部,**市西**路12号,杜小姐,130****3347。
4.开标地点:**市****公司七楼B会议室(**市西**路12号)。
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及“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中心****
联系人:温小姐
电话:135****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