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检查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近期,太**财政局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依法依规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专项检查清除隐性门槛和壁垒。 该局邀请政府采购有关方面专家,抽调政府采(略),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2022年以来发布的公开招标方式部分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采购单位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采购单位限期改正,有效防范今后违规问题发生。
抽查清理(略)。 要求各采购单位对2022年以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问题开展自查清理。对已收取履约保证金或者在合同金额中预留履约保证金的,要及时退还或支付给中标供应商;尚未签订合同的,不得在合同中约定收取履约(略))履约保证金的表述,要同步予以调整完善。
推行点对点紧盯采购合同管理。 建立政府(略),按照采购项目流程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点对点管理。系统设(略),紧盯中标公告发布日期,及时督促采购(略)日内签订采购合同,(略)合同公告及备案。目前运行良好,无采购合同逾期现象
专项检查清除隐性门槛和壁垒。 该局邀请政府采购有关方面专家,抽调政府采(略),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2022年以来发布的公开招标方式部分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采购单位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采购单位限期改正,有效防范今后违规问题发生。
抽查清理(略)。 要求各采购单位对2022年以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问题开展自查清理。对已收取履约保证金或者在合同金额中预留履约保证金的,要及时退还或支付给中标供应商;尚未签订合同的,不得在合同中约定收取履约(略))履约保证金的表述,要同步予以调整完善。
推行点对点紧盯采购合同管理。 建立政府(略),按照采购项目流程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点对点管理。系统设(略),紧盯中标公告发布日期,及时督促采购(略)日内签订采购合同,(略)合同公告及备案。目前运行良好,无采购合同逾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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