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已由 (略)行政审批局 以 海审批投资核字【 2023 】 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港区城市公共事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为 **海港区城市公共事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 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2.2建设地点: (略)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计划修建 2 座污泥干化厂房 ( 按远期规模** ) ,配备污泥干化工艺设备一套 ( 按近期规模** ) ;修建污泥暂存仓库以及废旧物资仓库 ( 按远期规模** ) 。同时配套环形道路、管线、路灯及围墙大门等基础设施,厂房和库房为钢结构。本工程为**工程,污泥干化车间近期处理规模为 20 吨 / 天,远期处理规模为 40 吨 / 天。本工程按近期处理规模**一套污泥干化工艺设备。按远期处理规模**车间厂房,共**两座,单座占地面积 634.6 平方米,两座总占地面积 1269.2 平方米。按远期规模**配套合库总占地面积 669.68 平方米,**围墙 251 米,改造围墙 190 米,区域南北两侧各**一个大门,北侧大门宽 14 米,南侧大门 6 米。**环形路面积 1889.7 平方米,绿化面积 1986 平方米,配套敷设给排水管线,**雨水管道规格为 d400 ,修建总长度 300 米。**污水管道规格为 d300 ,修建总长度 220 米。**给水管道规格为 DN150 ,修建总长度 350 米。
2.4计划工期:(略)
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 (略)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 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施工开工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 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 乙 级及以上资质 。
(2)施工资质: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 市政公用 工程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说明: ① 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则指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业绩; ② 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扫描件) 。
3.1.3信誉要求:
(1)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3)未被列入**省(略)(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1)工程总承(略)市政 工程专业 贰 级 及以上 注册建(略)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 市政 工程(略)、 设计(略) 、 施工 项目负责人 或总监理工程师 ( 须 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扫描件 ) 。
(3)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 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
(2)施工负责人:具备 市政 工程专业 贰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在其他在施(略)。
( 3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本项目工程总承(略)。
3.1.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略)位负(略),不得参加(略)。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 “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 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省 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 CA (** CA 、** CA 、** CA 、联通 CA 、 CQCCA 、 CFCA )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 “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 CA 认证服务热线:** CA : 400-707-3355 ;** CA : 400-994-3319 ;**吉大 CA : 400-653-0200 ;联通 CA : (略) ; CFCA : 400-880-9888 ; CQCCA : 400-819-9995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须有符合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施工资质要求,且各方均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7 月 3 日 9 时 00 分 至2023年 7 月 7 日 17 时 00 分 (**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com/)(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进行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如有问题请咨询客服电话 400-(略))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5 日09时 3 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省公共(略)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港区城市公共事业运营 招标代理机构:**纪宇工程项目 管理
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 **海港开发区港兴大街 地 址:**市**北路清科园109楼
邮 编:(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略)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