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中心】高坎湾美丽乡村房屋改造工程项目(HBZD-202306FJ-006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高坎湾美丽乡村房屋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3-06-30 18: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高坎湾美丽乡村房屋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高坎湾美丽乡村房屋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随****改革局以随曾发改审批【2023】81、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投资+设计+施工+运营(即F+EPC+0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市**区**镇张畈村高坎湾,距离**市约160公里。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约2500m2,客房约17间,建设内容为房屋改造及**活动设施,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景观、给排水、污水处理、电力电信、消防、通风、网络系统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①项目投资。中标人(如有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投资人)以货币出资方式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高于49%;②设计。室内软装、硬装、标识设计、灯光设计、景观设计等按招标人的规划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有关内容等基本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修改完善及经批准的变更设计、图审及后续相关服务;③施工。按批准的设计图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本项目达到开业标准;④采购配套的机电设备、家具家电,项目竣工后的运营管理。本项目为美丽乡村房屋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后按经营方式运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08 合同估算价:3000.00万元 | |||||||||||||||||||||||||||||||||||||||||
2.3其他:其中计划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施工计划工期:240天。 本项目招标完成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如有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投资人)共同组建注册资本不低于2500****公司,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公司具体负责实施,项目公司出资人按实缴出资比例承担风险和分配税后净利润,****公司管理细则在签订协议时约定。 质量:设计、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技术规范标准,达到运营单位开业运营标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资料或许可证。具备投资融资能力,具有设计和施工资质,具有民宿运营管理能力,其中: ①设计资质: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道路、给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业绩要求: ①2020年7月1日至今有民宿运营管理业绩。 ②2020年7月1日至今(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施工和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下列①或者②或者③业绩:①1个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②1个单项合同金额262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③1个单项合同金额262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施工和总承包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等证明资料)。 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1、2022****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公司,则提供最新应有的财务报告)。 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② 2021年7月1日以来无官方围标串标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经济纠纷记录;③ 2021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提供,出具截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以后);④本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查询结果,投标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无效。 工程设计施工(即EPC)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③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和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④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⑤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按主管部门的现行要求标准配备、并齐全。上述施工项目班子人员应当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并有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2023年1月以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最多只接受1个设计单位和1个施工单位联合、1个投资人、1个运营管理单位,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须按现行有关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中标单位的设计施工图、施工标准等招标人同意后报图审单位、****政府审查,需要调整或更改的,则免费调整,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7月01日至2023年07月10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包括相关证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项目管理团队养老保险证明、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等)为虚假材料,****管理部门,并按有关的程序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在评标结果公示前后、中标公告发布前有权进行复核,当有明显过错或错误时,可及时申请复评。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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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30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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