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7-03 16:52:43
****于2023年6月12日在****官网上发布了******养护片区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询价公告,2023年6月18日完成该项目的启封和评审工作。****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现将询价结果进行公示。
2.评审结果
申请人 | 预期不含税中选价(元) | 推荐意见 |
**** | 15227.72 | ****一中选候选人 |
****商贸****公司 | 15544.55 | 推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
******公司 | 16619.80 | 推荐为第三中选候选人 |
3.异议与投诉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6日,公示期间申请人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向采购人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应问题经查属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公示期间申请人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向采购人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询价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询价活动。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询价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先生/向女士
电 话:186****3981/156****8810
邮 箱:****@qq.com/****@qq.com
监督举报方式
1.通信(接待)地址:**省**市**区关山珞喻路1077****广场12楼****集团****纪委派驻纪检三组(邮编:430070)
2.举报电话:027-****8979
3.举报邮箱:****@126.com
提倡实名举报,以便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核实举报内容以及反馈办理情况。检举、控告、申诉人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将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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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