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关于中央监护系统允许进口采购的公示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中央监护系统
预算金额(元): 715000
数量: 1
单位: 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套,预算金额71.5万元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1 | 飞利浦 | 荷兰 |
七、 申请理由: ****中心拟购置1套中央监护系统,要求配备1台中央站和1批监护仪,实现患者的集中管理。要求系统可同屏同时监测多床病人信息,点击任意一床查看单个患者时,可以显示≥8 道波形;多病人同屏同时查看时,每个病人窗口可显示实时波形通道数≥3 通道:具备≥24种心律失常分析功能,可对所有床位进行心律失常分析:所有病人监护数据 (全息波形、参数、报警、事件) 可存储时间≥168 小时。国产设备无法完全满足要求。特申请以进口方式进行采购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沈云明 | 高工 | 浙大儿院 |
黄政权 | 高工 | ****医院 |
孙** | 高工 | ****医院 |
刘岳辉 | 工程师 | ****医院 |
孙鼎屹 | 律师 | ****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拟采购的中央监护系统需要有高校的集中管理显示系统,具备多功能的监测能力,可以长时间存储监护数据,国内产品目前无法满足实际要求,建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物资部
联系电话:057****34226
传真:
地址: **市庆春路79号
2、 ****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5741
传真: 0571-****6984
地址: **市环**路37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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