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印光大道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已****服务局以合行审项发〔2023〕2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资金来源为申请中省市补助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印光大道。
2.2工程规模:该项目在印光大道中段北侧**3525平方米口袋公园一座,同时对印光大道两侧人行道进行升级改造,改造面积4123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两个施工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1标段招标范围为印光大道南侧自**路至太姒路范围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2标段招标范围为印光大道北侧、印光大道南侧自武帝南路至**路范围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基本信息要求:投标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 **建设网(http://js.****.cn/)**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3.6投标人不得在 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投标人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投标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近3年无骗取中标或出现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问题;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3年07月04日08时00分至2023年07月10日12时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07月04日08时00分至2023年07月31日14时00分从**省公共**交易平台(www.****.cn)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0日18时00分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持投标确认单、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基本信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到****(**市**大街人保大厦512室)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网上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31日14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开标一****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北侧)。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招投标人须****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9.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9.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 (电子标:投标书为sx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格式)。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西路西段南侧
联 系 人:王玉
电 话:150****23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桥
电话:199****4358
地址:**市**大街人保大厦512室
电子邮件:****@qq.com
11.监督管理机构:**县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