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教育城域网建设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现进行公开询价,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名称:**教育城域网建设项目。
1.2 采购项目性质:服务。
1.3 项目划分1个标包,中选人数量1家,中选份额占比100%。
1.4 采购内容:ICT集成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5 质保期:1年。
1.6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44000元(税率6%)。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应答。
二、资格要求
2.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2.1 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分支机构(出具授权函)、合伙制单位的其他组织单位。
2.2.2 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机关官方网站上的截图等证明材料)。
2.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询价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7月4日18时00分至2023年7月7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0元)整。另需支付每个标包400元采购文件下载费,****公司出具,****公司领取。
3.3 中招联合招****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7110。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操作手册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0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仅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cn)上发布,询价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省**市东进中路77号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春波路999号
项目联系人:张翔、娄可帅、邓立民
联系电话:182****6600
邮箱:****@chinaccs.cn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9.1 处罚规定
对于存在与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根据招投标法规定,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9.1.1 取消其应答报名资格;如中选,取消中选资格;
9.1.2 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9.2 供应商在应答过程中如遇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10-****7110。
9.3 报名注意事项:
(1)潜在供应商根据项目参与报名,按本公告要求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cn)上提交报名材料。(供应商注册的各项基本信息请务必准确填写,否则会影响CA证书的获取。)
(2)供应商参与项目,按本公告的要求购买询价文件。
(3)供应商务必在询价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cn),选择本项目进行询价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4)应答人应及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询价文件,完成下载后应答人即购买文件成功。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应答人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的为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