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西苑嘉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居配电工程-电缆采购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西苑嘉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已由 ****审批局 以 新行审批[2020]核准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市西苑嘉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居配电工程-电缆采购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电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清单。
2.2交货地点:**市徐海**、**路东、****、臧圩**;
2.3供货期要求:15日历天,接到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15日内交货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4合同估算价:约2020万元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满****公司501号文件,确保供电相关部门验收通过。
2.7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两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产品质量、性能指标、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必须达到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以及国家现行规范和规定标准,必****公司居配标准的各项技术数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投标产品,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品牌设备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
3.5 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 投标人自2018年4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10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或“信用**”网站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和“信用**”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third/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1244、0516-****5971)。
(4)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市市府路37****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0516-****5912)。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3.11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数字人民币(必须从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缴纳)****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肆拾 万元。
收款人:****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户号:602********207585-****9481
****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开通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收款方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数字人民币收款方信息如下:
数字人民币钱包 ID:009********00003
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交易中心
数字人民币钱包开户行:**银行**支行
4.4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投标人采用数字人民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不计息)。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9日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6. 投标截止时间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 19日09时30分。
6.2 本 次 采 用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标 : 需 登 录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平 台 (http://218.3.177.168/xzhyne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公共**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http://218.3.177.168/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 **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 上发布。
10.其他10.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980000。
10.2本工程必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如因承包人原因延期送电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钟吾南路17号 地 址:****商贸城7-2-8202
邮 编:221400 邮 编:221400
联 系 人:杨宽 联 系 人:刘学
电 话:0516-****5798 电 话:159****7888
2023年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