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利丰﹒水韵天城检测已由**市****委员会以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街道建设东路铁厂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80503.03平方米,容积率4.166,建筑密度23.35%,绿化率30.10%,停车位1272个;地上建筑面积135483.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019.64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78.6米,最大建筑层数为26层。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特殊材料检测、节能绿建检测等,具体以清单内容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60万元。
2.4 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180503.03平方米,容积率4.166,建筑密度23.35%,绿化率30.10%,停车位1272个;地上建筑面积135483.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019.64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78.6米,最大建筑层数为26层。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特殊材料检测、节能绿建检测等,具体以清单内容为准。
2.5 服务期: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试验检测服务。本项目计划工期为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时间至项目完工后3个月内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类别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3.1.2 具备省级(含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项目检测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检测业绩(含钢结构检测)不少于1个。
3.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区**街道**东路 22 号附 22 号 3-1 | 地址: | **市两江新区**大道中段1****展示中心附A20-05-0067 |
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9767 | 联系电话: | 136****3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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