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7-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鸡山海岸带修复工程****改革局以嵊发改〔2023〕116号批准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嵊**泗礁岛。
2.2 项目概况:金鸡山海岸带修复工程修复海岸带总长1.8公里,包括**亲水平台578.76米、修复卵石滩岸线170米、海岸带环境整治1.58公顷;提升沿线海洋生态文化,包括码头、挡墙改造,以及配套绿化、照明等。项目总投资3599.78万元。
2.3 招标范围:嵊**金鸡山海岸带修复工程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以及相应的措施项目和临时工程等,主要招标内容包括:海塘部分、海上平台部分、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电气及监控安装、其他零星工程以及施工临时工程等。
2.4 本标段工程概算约2599.07万元。
2.5 计划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⑵ 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⑶ 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7 月 5 日~2023年 7 月 11日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进行网上注册并登记。CA数字证书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联合体其他成员无需购买。以上所注如有不明****公司,客服电话****503300或者**电子招投标支持群****41593。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递交****交易中心(地址为翁山路555****中心四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嵊**菜园镇**路349号
联 系 人:单工
招标代理人名称:****
招标代理人地址:**省**市**新区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17楼
邮政编码:316021
联 系 人:张燕玲
联系电话:0580-****189/****676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协会****协会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三 | 其它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任职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水利厅“透明工程”(https://jsgl.****.com)应用上公示。 |
3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证明(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未被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6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7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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