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为满足我单位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项目之所Global Hub项目所需配电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及洽谈采购**事宜。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之所Global Hub项目配电箱供应。
1.3地点:**市**区酒仙桥路10号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国建筑系统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2.2承接本工程需满足的资质等级要求为:无资质要求,但应具有相关的物资采购经营范围。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由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特别提示:本次招标严禁围标、串标,对在本次招标过程中存在涉嫌围标、串标行为的供应商给予处罚,具体内容如下:
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综合价格最低者中标(税率相同);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5.2必须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
5.3档次品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企业的营业执照、材料说明、检测报告一式4份,材料合格证1份随货同行,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6.3验收方式:按厂家提供的样品验收,检尺、点数,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4交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按招标方现场施工进度的材料计划要求陆续进场。
6.5交货地点:之所Global Hub项目施工现场
6.6 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应品牌授权书
(七)技术标准要求
一、配电箱采购范围
1.1、本次配电箱采购内容为施工图纸(含精装区域电气施工图)中设计的全部配电箱/柜和配电箱/柜底座。其中在部分配电箱内设置的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及相关设备(包括前端监测模块,电流采集元件,监控主机等)均含在此次采购范围内。
1.2、与弱电分界:配电箱系统图中的智能照明开关控制模块品牌,仅能选择ABB、西门子、海格其中之一,智能开关控制模块的尺寸及配置情况需参考配电箱内智能开关模块配置图(详见附件一附图),报价人据此负责为弱电专业预留配电箱内的智能照明控制模块安装空间;弱电专业负责所有智能照明控制模块的采购、安装和调试。
1.3、不包括项目:
(1)系统图中注明设备自带或厂家配套者,详见设计图纸。
(2)变配电室内的高低压柜,不在此次采购范围内。
(3)各类风机、新风机组、水泵、无负压供水设备配套电控箱,均不在此采购范围内。
1.4、投标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报价人按照图纸设计尺寸及元器件配置进行报价,对于需要调整配电箱/柜体尺寸的须在报价中明确提出,若在投标阶段未提出的中标单位,其提供的配电箱/柜体尺寸必须满足国家或行业制作规范的要求,价格后期不予调整。
(2)报价人应该依据询价人提供的电气系统图,结合弱电的功能要求和采用的电气设备元件完成图纸深化设计(包括:二次控制原理图)。此图应经过询价人及设计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采购。
(3)漏电火灾报警主机随配电箱、柜进场交给消防分包安装,报价人负责指导消防分包并参与该系统的调试,直至验收合格。所采购防火漏电报警监控设备的品牌由询价人指定。****配套厂家的产品,完成漏电系统的深化设计工作(完善设计图纸中描述不清的地方),并单独报价。
(4)所有室外电气箱体等设备均为防雨型,防护等级IP55;室内配电箱采用IP2X型。
(5)在室外配电箱、有配出回路至室外的配电箱内装Ⅰ级实验的电涌保护。电涌保护器(SPD)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等于2.5KV,冲击电流大于等于12.5KA。其他电涌保护器的设置参照电气设计说明执行。
(6)本工程消防设备的配电箱、控制箱(柜)上应标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应急照明箱箱体应有明显标志,满足**市消防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
二、工期要求
配电箱的采购、加工、安装时间按报价人的施工计划安排,并满足询价人的整体工期要求。
三、编制依据与质量标准
3.1编制依据
3.1.1、****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施工蓝图,精装区参考相应精装修图纸。
3.1.2、图纸会审记录、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与工程洽商记录等。
3.2质量标准
3.2.1、所遵循的标准和质量保证
(1)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
(2)报价人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中的技术指标,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外,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3)报价人所提供货物的设计、制造、产品性能、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检验及产品的测试等,都应按国内公认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报价人在响应文件中应对货物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适用的标准,做出说明。
(4)报价人应遵守**市法规、规定、法令和规则的有关要求。
3.2.2、主要规范和标准如下: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T 7251.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总则》GB/T 7251.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验收规程》CECS 49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总则》GB/T 14048.1
《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 导体的颜色或字母数字标识》GB/T 7947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3部分: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GB/T 14048.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GB/T 1023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50303
《IC卡预付费售电系统:预付费电度表》GB/T 18460.3
《1级和2级静止式交流有功电能表》GB/T 17215.321
《多功能电能表》DL/T 61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 1395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GB 14287.1
《建筑电气通用图集》09BD系列
四、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所有配电箱的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工厂检验、运输、指导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工作,须符合国家规范及询价人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列明生产所遵循的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
4.1.2、所有产品的技术参数及功能指标,应符合询价文件和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并符合现行的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市地方规定。
4.1.3、报价人提供的所有配电箱产品,其制造厂家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报价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对其生产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详细描述或说明。配电箱在安装使用后须满足电气系统的设计参数与使用功能,并符合国家质检部门规定的相关检测、验收要求。
4.1.4、报价人应具备深化图纸和二次设计的技术能力,如发现图纸中有不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的地方,应及时与询价人协商解决。
报价人应根据配电箱柜内回路数量和国家标准尺寸来深化设计满足使用的实际尺寸,设计图纸中的尺寸仅供参考。配电箱制作应做到结构合理,易于施工,便于现场拆装。
4.1.5、报价人必须有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符合技术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和3C认证的资质证书,应制造或提供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同类产品,至少有五年以上的商业运营经验。
4.1.6、报价人的技术标准应与本技术要求相一致。若存在差异,报价人须提出详尽的技术偏差。本技术要求未做明确规定之处,报价人应按照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规范标准生产。对于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不清之处,报价人应向询价人书面澄清。
4.1.7、如果报价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所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要求。
4.2、加工制作要求
4.2.1、报价人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最新标准、规范进行产品的加工制作。
4.2.2、合同签定前,询价人和报价人共同核对图纸,以双方核对后的数量为准。具体每批次生产时间和数量,以询价人书面确认的排产单为准。
4.2.3、报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其组成材料、零部件,特别是电气元件必须为原厂一年内生产、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符合设计图纸等有关要求。电气产品应该具有3C认证;浪涌保护器应该有国家防雷安全检测部门的有效检测报告。
4.2.4、所有使用的原材料和工艺,必须是优质的。
4.2.5、铭牌采用金属材质,并标注宋体黑字,铆制在配电箱上方;铭牌的内容应至少包含产品型号、防护等级、出厂编号、额定电流、额定电压、出厂日期等相关信息。
4.2.6、配电箱内设计应考虑用电安全,将带电部位安全封闭。箱/柜内的铜排喷绝缘漆,并在铜排前面装有机透明玻璃护板;塑壳断路器须带相间隔板,以防操作人员直接接触带电体。
4.2.7、所有箱柜内零线、地线端子的螺丝,均应为镀锌六角螺丝,配电柜内≥M10。
4.2.8、所有回路应有编号,配电箱/柜的一、二次图均贴在箱/柜门的内侧,全部为电脑打印并做封塑处理;各断路器回路标识要清晰。
4.2.9、所有箱柜的门锁,都为通用钥匙。
4.2.10、配电箱开孔,按标准开孔;特殊开孔,询价人提供开孔尺寸。
4.2.11、所有在地下室安装的配电箱,箱门的折边处应加有橡胶嵌条。
4.2.12、细则说明
(1)零排、地排:
①所有配电箱/柜分别设置铜制专用工作零排和保护接地排各一条;
②箱/柜门内应焊有专用接地螺丝,箱、柜体内应当有明显、易操作的地方设置不可拆卸的接地滚花螺钉,箱/柜体、门、二层板都采用软铜编织带与接地装置作可靠连接(二层板必须有专用接地柱),实现构架完整的接地保护并有接地/接零标志;
③工作零排及保护接地排均按“N+2”方式加工钻孔。
(2)机加工及配线:
①部件齐全,箱体开口合适,切口整齐,无毛刺;
②内部配线应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固定在板上,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数量不多于2根;
③金属构架、铁盘及电器的金属外壳,均应与箱、柜内接地铜排可靠连接;
④在加工前,报价人提供色卡,由询价人确认箱/柜体颜色。内部油漆应均匀、完整,外表油漆应均匀、平滑,无明显划痕,无起泡、滴流等现象;
⑤壳体加工应平整,无手工敲打痕迹,所有加工件均不应有毛刺;
⑥尺寸要准确,装配公差要符合要求。
(3)电线与电器连接时,用不开口的终端端子;接线端子与电器设备连接时均应加平垫和弹簧垫,螺丝与垫片要求使用镀锌件。
(4)所有铜排和一次线,必须带色标。
(5)铜排应刷黑漆或相色漆,漆膜应完整,采用梳状铜排连接且有安全隔离措施(如绝缘护套),油漆位置整齐美观。
(6)一、二次线,均应镀锌或涮锡。
(7)安装导轨拆装方便,箱体与安装面板可分离式。安装导轨及支持件同箱体和二层门之间的安装距离,应可调节。
(8)配电箱柜内非金属制品(如安全绑扎带、外套塑料管等)必须为阻燃型,绝缘良好。
(9)不同电压等级、交直流线路,应分别绑扎;强电、弱电端子,须隔开布置。
4.2.13、配电箱/柜应使用宝钢、首钢、鞍钢等大型钢铁厂家冷轧钢板,配电箱体和门厚度≥1.5mm,配电柜厚度≥2mm。其中消防控制室内的柜体钢板厚度≥3mm。表面采用喷塑处理。
4.2.14、配电箱/柜内的开关等元器件相关技术参数按设计图纸选用,所有元器件应具备3C认证。
4.2.15、配电箱/柜所有螺栓、紧固件,均应采用热镀锌产品。
4.2.16、配电箱/柜门开关灵活,门和箱件之间用裸纺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4.2.17、配电箱/柜内配线应严格执行国家规范,相线与保护线截面积相等,箱壳的接地线采用编织软铜线,涮锡压好。
4.2.18、宽度为600mm及以上的明装箱,应为双开门。
4.3.19、消防柜、动力柜、照明柜及其他配电箱的消防联动用端子、接点、信号、脱扣器等,加工前应和消防和弱电专业沟通达成一致,均须满足使用并通过验收。
4.2.20、配电箱内采用不小于15×3镀锌铜排,配电柜内采用不小于40×4镀锌铜排,压接螺丝的数量不小于设计回路。
4.2.21、设备配电柜柜门上配有三相指示灯、机械式电压表和电流表;需提供二次接线原理图。
4.2.22、配电箱/柜的出厂试验应按标准认真完成,对完成的试验项目应有完整的试验报告。报价人应在送货时提交相关实验、检测报告。
4.2.23、所有落地安装配电箱(柜)的底座,均由报价人负责提供。底座由槽钢制作,底座颜色、工艺与箱体、柜体一致,并满足接地要求。
4.2.24、提供2套设备操作、运行、维修、拆卸所必须配备的专用工具。
4.2.25、其它末尽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规范执行。
4.3、消防、智能化要求
4.3.1、报价人应根据设计图纸、询价人“技术要求”,做出配电箱控制回路工作原理图交于询价人、设计单位审核确认方可排产。
4.3.2、如受消防、弱电控制的配电箱,在箱内应充分考虑接口及模块安装空间。
4.4、品牌要求
序号 | 主要部件/系统 | 品牌要求 | 备注 |
1 | 双电源转换开关 | 施耐德、万高WATSN系列、ME | |
2 | 塑壳断路器 | 施耐德、GE | |
3 | 微型断路器 | 施耐德 | |
4 | 浪涌(SPD) | **盛善、**大恒、**纳宇 | |
5 | 漏电报警系统 | **盛善、易艾斯德、**纳宇 | |
6 | 智能仪表 | 蒂森南自、**纳宇、易艾斯德 |
五、技术文件要求
5.1、报价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均应有简洁明了的名称和编号,各种文件的文字说明应通俗易懂,所有图纸的图幅及图形符号等均应规范化。
5.2、产品的各项检测报告或证书
5.3、若报价人未按询价人要求提供各种技术资料,则询价人有权拒收,且重新提交这些图纸、文件的费用以及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由报价人负责。
5.4、只有被询价人批准的图纸及有关文件才可用于工程实施,在实施中如有必要修改,需取得询价人批准,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调整合同价款;因报价人提交了不完整或不正确的图纸及数据而引起的制造、安装或调试的延误,报价人应负全部责任,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5.5、除已规定的资料外,报价人有义务根据询价人要求提供实施过程中其他相关的资料。
5.6、报价人应保证,询价人在使用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控诉,包括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5.7、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若因报价人技术文件失实而造成询价人人的各种损失,一切责任均由报价人承担。
5.8、总包要求的施工资料。
六、出厂验收
配电箱、柜制造完成、出厂检验前,报价人通知询价人,****制造厂进行出厂验收。
七、到货验收
7.1、设备包装应坚固,适于长途运输,能整体吊装,应确保设备到达现场完好无损。包装箱外应注明设备型号、使用部位等,箱内产品与装箱清单应一致,附件应有标记,并说明用途。
7.2、货物到达现场后,报价人应书面方式通知询价人,询价人收到报价人到货通知后,48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设备的验收工作。
7.3、验收结果由报价人提交现场验收报告,四方签字备案。询价人签字的条件是:配电箱、柜的质量、数量、附件等技术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图纸、本技术要求的规定,各项技术参数与给定的参数一致。报价人有义务配合询价人验收。对包装破损的设备,询价人有权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设备或到场货品存在质量问题,询价人有权要求中标方的货品无条件退场,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以及额外费用损失,均由报价人负责。
八、工程验收
本工程验收在整个项目竣工验收时同时进行。
九、设备质保期
产品质量保修期:两年,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物业培训
编制培训计划及相关培训资料,组织物业有关人员进行配电箱/柜的培训工作。
十一、售后服务
11.1、报价人应能提供以下服务支持:有24小时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且在6小时(特殊情况可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
11.2、报价人在质保期内须无偿修理、更换因材料或制造不合格而出现问题的产品及其配套附件,并赔偿询价人因此发生的额外费用及损失;如因使用方原因造成所需费用由使用方承担。在修理合格后,报价人应将问题原因、补救措施、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等事项以书面形式完整地报告询价人。
11.3、在产品使用后必要时,报价人应无偿按有关规定进行产品性能试验,不能满足要求时,报价人应负责修理、调整甚至调换部件或赔偿。
11.4、报价人应本着先处理问题,后区分责任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处理影响产品正常运行的一切问题。如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处理问题,则视为报价人承认所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1.5、报价人应在供应产品投入使用后,定期回访用户。
11.6、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报价人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的供应与升级、故障处理等相关服务,并以优惠价格提供终身所需配件。
11.7、报价人须对产品的正常使用寿命进行说明并加以承诺。
11.8、产品在质保期外,若询价人需改进产品的执行情况和可靠性时,报价人应免费提供书面的修改方案及修改建议,并提供以优惠价格为基础的修改报价,以便询价人选择。
(七)结算方式
7.1本招标结算方式为:
7.1.1预付款:合同额的20%。
7.1.2结算款: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当月15日前办理对账手续,次月支付当期对账金额的80%,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含预付款)时停止支付;所供材料全部到场后,支付至结算额的85%(含预付款);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7%;质保金3%,质保期1年。
7.1.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信用证、抵房(原则上不超过结算价的20%)、应付账款保理、供应链融资、建设单位商票、国内信用证和局ABS等支付方式支付(选择),由此产生的保理、供应链融资手续费按实际发生金额由甲方支付,银承、商票由于乙方提前兑现所发生的贴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2 ****银行帐户、发票。****银行帐户相一致。
八、招标文件获取
采用网络招标形式,投标方需自行在云筑网平台(http://www.****.cn/)进行报名,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以招标人网络通知为准),可直接登录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九、开标时间:关注云筑网
十、报名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云筑网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负责人:都思竹 联系方式: 156****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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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