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阳县闫家坪片区绿化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县闫家坪片区绿化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5 10:16:53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县闫家坪片区绿化工程(EPC)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以寿审批发【20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项目名称:**县闫家坪片区绿化工程(EPC)项目 2建设内容:为提升**县整体形象,推动地方文化**传承与发展,对**县闫家坪片区实施绿化工程,项目内包括修缮现状景观设施、增加绿地空间、打造生态涵养林及其相关配套工程。红线面积563474.22平方米(约合846.06亩),其中铺装工程2154.78平方米,绿化工程49217.00平方米,小品设施工程包括座椅50套,垃圾桶40套,标识系统50套,儿童设施2套,圆形围树椅2个,西入口挡土墙改造45米,书简京腔20米,入口水景修缮(改旱喷)87平方米,西入口名牌1个,太阳能路灯110座,骑行小品3个,护坡处理300平方米,牌楼拆除1项,限高架改造1项,****广场修缮1项,吊桥修缮1项,观澜楼修缮及亮化1项,主广场修缮、石拱桥倾斜修缮1项,石牌楼维修1项,****广场修缮1项,四角亭、仿古亭、长廊修缮1项,广场铺装及所有连接道路青石板修缮1项。 3项目总投资:计划总投资2497.9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 4建设地点:**县**镇闫家坪片区。 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 6质量标准:项目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与行业工程建设相关设计规范;项目材料与设备应满足相关国家产品质量、安全、绿色环保、节能等标准与要求;项目工程施工达到现行国家与行业相关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县闫家坪片区绿化工程(EPC)项目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根据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完成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采购、验收、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县闫家坪片区绿化工程(EPC)项目
3.1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或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3.2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均须提供);3.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均须提供);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各自拟承担的工作、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各自拟承担的工作、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7-05 17:00至2023-07-12 05: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有意参加者,在文件发售期间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公司(**市**区蕴华街97号佳地商务二层)缴纳文件费后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出具)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被授权人身份证④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格式自拟)。注:投标人需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否则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8-08 10:30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文件、现场递交纸质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文件上传至平台;将纸质文件递交至要求的地址。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递交地址: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交易中心(**市**区定阳路500****广场2号楼**市民之家九层开标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8-08 10:30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交易中心现场解密、电子辅助评标(**市**区定阳路500****广场2号楼**市民之家九层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注:1、主体库注册:获取招标文件前,请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完成主体库注册(http://ggzy.****.cn),主体库可随时免费注册,主体库核验咨询电话:0354-****268。 2、确认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登录系统,在确认投标栏目中找到对应的项目参加投标。
注:1、主体库注册:获取招标文件前,请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完成主体库注册(http://ggzy.****.cn),主体库可随时免费注册,主体库核验咨询电话:0354-****268。 2、确认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登录系统,在确认投标栏目中找到对应的项目参加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街20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5****2468
电子邮件:/
地址:**县**街20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5****24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迎宾街14号天星锦苑1幢3层301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4-****199
电子邮件:****@163.com
地址:**省**市**区迎宾街14号天星锦苑1幢3层301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4-****199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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