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 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 换项目竣工验收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县 **** 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 委托方(甲方): **** 验收方(乙方): **** 签 订 日 期 : 2023 年 6 月 25日2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方(全称): **** 验收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 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县 **** 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 2、工程地点: **县 3、工程内容: ( 1)巨****水厂扩建 3.0 万 m3/d。 ( 2****水厂至供水站及供水站提升工程和供水站以下管道总 长 150km。 ( 3)17 个村的村内管网改造。 4. 工程概算投资额: 21246.12 万元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3 5. 通用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 部分。 四、验收总负责人 姓名: 王辛 ,身份证号码: 220********3201023 注册号: ****4900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小写:****000.00 元)。 六、验收期限 自 2023 年 6 月 19 日始,至 2023 年 9 月 19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验收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验收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验收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 供资料,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3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县 。 3. 本合同一式 6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3 份。 6 254 委托人:****(盖章) 验收人:智诚建科设计有限 公司 (盖章) 住所: **县建设北大街 95 号 住所: **省**市**区 ****办事处大众创业万 众创新产业园主楼 B 栋 10 楼 B1006 邮政编码: 055250 邮政编码: 5542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理人: 代理人: 开户银行:****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 **县支行 **分行 账号:040********00077055 账号: 370********900000919 电话: 0319-****765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 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验收与相关服务的建设 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验收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 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验收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验收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 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 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相关服务”是指验收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 约定,在竣工完成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6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 的验收人的工作。 1.1.7“项目验收组”是指验收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 织机构。 1.1.8 “验收总负责人”是指由验收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验收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9 “酬金”是指验收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 约定给付验收人的金额。 56 1.1.10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验收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 给付验收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1“附加工作酬金”是指验收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 付验收人的金额。 1.1.12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的形式。 1.1.13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4“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 时间。 1.1.15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验收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 预见,在工程验收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 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 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 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 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 1)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 ( 3)通用条件; ( 4)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 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7 2.权利与义务 2.1.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验收人的验收工作质量进行监督。 (2)负责对验收项目的开展进行协调。 (3)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验收人支付服务费用。 (4)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验收人的违规行为。 2.2 验收人的权利与义务 (1)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保质完成验收工作。 (2)有权要求委托人就项目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协助。 (3)应独立完成验收项目,不得将验收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人。 (4)应对验收项目内容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将项 目成果及验收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向不相关的其他方透露,也不得将其 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 (5)有权要求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服务费用。 (6)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规行为。 2.3 项目验收组和人员 2.3.1 验收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验收组,配备必要的 检测设备。 2.3.2 验收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验收人员: ( 1)严重过失行为的; (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 3)涉嫌犯罪的; (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2.4 履行职责 验收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 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在验收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验收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2.5 提交报告 验收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验收 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3. 违约责任 3.1 验收人的违约责任 验收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 因验收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验收人应 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3.1.2 验收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验收人应赔偿委托人由 此发生的费用。 3.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验收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 赔偿。 3.2.2 委托人向验收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验收人由此引起 的费用。 3.3 除外责任 因非验收人的原因,且验收人无过错,发生工程工期延误等造成 的损失,验收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8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 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4. 支付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 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5.1 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验收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5.2 变更 5.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 更。 5.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验收人原因导致验收人履行合同期限 **、内容增加时,验收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 委托人。 5.2.3 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验收人不能完成 全部或部分工作时,验收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 5.2.4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 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验收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 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5.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 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 解除本合同。 5.3.1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 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910 5.3.2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 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5.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 1)验收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 2)委托人与验收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6. 争议解决 6.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6.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 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 解。 6.3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其他 7.1 守法诚信 验收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 何经济利益。 7.2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 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11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 。 2.报告提交 验收人提交最终项目验收报告与委托人协商决定。 3.服务内容及要求 3.1 服务内容如下: ( 1)巨****水厂扩建 3.0 万 m3/d。 ( 2****水厂至供水站及供水站提升工程和供水站以下管道总 长 150km。 ( 3)17 个村的村内管网改造。进行全部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 3.2 验收人在验收过程中,应具有良好职业操守,保持独立客观 公正。 4.验收依据文件及规范 ( 1)《关于全面推进南水北调受水区水源置换工作的通知》(冀 政办字[2020]142 号); ( 2)《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作的通知》(冀水 超采治理办[2020]14 号); ( 3)《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作的通知》(邢水 超采治理办[2020]14 号);12 ( 4)《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工程专业化管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冀 水农[2019]43 号); ( 5)关于印发《**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冀财规 [2018]7 号); ( 6)《**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意见》(冀办(2019)17 号); ( 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 年 12 月); ( 8)《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水规计[2019]33 号); ( 9)《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 一 2018); ( 10)《水利部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水农(2019)150 号); ( 11)《乡村**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中共中央、国务 院,2018 年; ( 12)《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净化消毒和检 测工作的通知》(水农[2015]116 号); ( 13)《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 ( 1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 15)《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 1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 1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13 ( 18)《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 2 部分:管材》 (GB/T13663.2-2018); ( 19)《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 (GB/T13295-2013); ( 20)《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020 年版); ( 21)其他相关规划及技术规范。 5.支付 5.1 支付币种为: 人民币 。 5.2 签订合同后委托人支付预付款 30% 即 45 万元(肆拾伍 万元)整 。验收费按照进度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出具报告后拨 付合同金额 100%。 6. 争议解决 6.1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法院 进行调解。 6.2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 1) 种方式: ( 1)提请 **县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 2)向 **县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其他 7.1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验收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7.2 著作权14 验收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 程的有关验收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 8. 违约责任 8.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工 作的,甲方应根据其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验收费用。 8.2 乙方对验收成果真实性负责。由于乙方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 损失赔偿金由双方商定赔偿,赔偿金额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金额。 8.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工程的验收报告的交付时间, 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验收费用的 2‰ 。 8.4 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由乙方支付发 包人合同总价 3%的违约金额,甲方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9. 补充条款 / 。 10. 附件:验收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信息 **县 **** 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 换项目竣工验收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县 **** 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 委托方(甲方): **** 验收方(乙方): **** 签 订 日 期 : 2023 年 6 月 25日2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方(全称): **** 验收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 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县 **** 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 2、工程地点: **县 3、工程内容: ( 1)巨****水厂扩建 3.0 万 m3/d。 ( 2****水厂至供水站及供水站提升工程和供水站以下管道总 长 150km。 ( 3)17 个村的村内管网改造。 4. 工程概算投资额: 21246.12 万元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3 5. 通用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 部分。 四、验收总负责人 姓名: 王辛 ,身份证号码: 220********3201023 注册号: ****4900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小写:****000.00 元)。 六、验收期限 自 2023 年 6 月 19 日始,至 2023 年 9 月 19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验收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验收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验收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 供资料,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3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县 。 3. 本合同一式 6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3 份。 6 254 委托人:****(盖章) 验收人:智诚建科设计有限 公司 (盖章) 住所: **县建设北大街 95 号 住所: **省**市**区 ****办事处大众创业万 众创新产业园主楼 B 栋 10 楼 B1006 邮政编码: 055250 邮政编码: 5542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理人: 代理人: 开户银行:****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 **县支行 **分行 账号:040********00077055 账号: 370********900000919 电话: 0319-****765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 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验收与相关服务的建设 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验收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 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验收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验收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 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 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相关服务”是指验收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 约定,在竣工完成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6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 的验收人的工作。 1.1.7“项目验收组”是指验收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 织机构。 1.1.8 “验收总负责人”是指由验收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验收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9 “酬金”是指验收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 约定给付验收人的金额。 56 1.1.10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验收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 给付验收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1“附加工作酬金”是指验收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 付验收人的金额。 1.1.12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的形式。 1.1.13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4“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 时间。 1.1.15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验收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 预见,在工程验收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 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 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 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 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 1)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 ( 3)通用条件; ( 4)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 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7 2.权利与义务 2.1.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验收人的验收工作质量进行监督。 (2)负责对验收项目的开展进行协调。 (3)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验收人支付服务费用。 (4)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验收人的违规行为。 2.2 验收人的权利与义务 (1)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保质完成验收工作。 (2)有权要求委托人就项目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协助。 (3)应独立完成验收项目,不得将验收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人。 (4)应对验收项目内容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将项 目成果及验收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向不相关的其他方透露,也不得将其 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 (5)有权要求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服务费用。 (6)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规行为。 2.3 项目验收组和人员 2.3.1 验收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验收组,配备必要的 检测设备。 2.3.2 验收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验收人员: ( 1)严重过失行为的; (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 3)涉嫌犯罪的; (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2.4 履行职责 验收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 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在验收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验收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2.5 提交报告 验收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验收 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3. 违约责任 3.1 验收人的违约责任 验收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 因验收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验收人应 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3.1.2 验收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验收人应赔偿委托人由 此发生的费用。 3.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验收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 赔偿。 3.2.2 委托人向验收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验收人由此引起 的费用。 3.3 除外责任 因非验收人的原因,且验收人无过错,发生工程工期延误等造成 的损失,验收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8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 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4. 支付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 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5.1 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验收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5.2 变更 5.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 更。 5.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验收人原因导致验收人履行合同期限 **、内容增加时,验收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 委托人。 5.2.3 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验收人不能完成 全部或部分工作时,验收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 5.2.4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 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验收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 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5.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 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 解除本合同。 5.3.1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 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910 5.3.2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 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5.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 1)验收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 2)委托人与验收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6. 争议解决 6.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6.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 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 解。 6.3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其他 7.1 守法诚信 验收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 何经济利益。 7.2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 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11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 。 2.报告提交 验收人提交最终项目验收报告与委托人协商决定。 3.服务内容及要求 3.1 服务内容如下: ( 1)巨****水厂扩建 3.0 万 m3/d。 ( 2****水厂至供水站及供水站提升工程和供水站以下管道总 长 150km。 ( 3)17 个村的村内管网改造。进行全部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 3.2 验收人在验收过程中,应具有良好职业操守,保持独立客观 公正。 4.验收依据文件及规范 ( 1)《关于全面推进南水北调受水区水源置换工作的通知》(冀 政办字[2020]142 号); ( 2)《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作的通知》(冀水 超采治理办[2020]14 号); ( 3)《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作的通知》(邢水 超采治理办[2020]14 号);12 ( 4)《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工程专业化管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冀 水农[2019]43 号); ( 5)关于印发《**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冀财规 [2018]7 号); ( 6)《**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意见》(冀办(2019)17 号); ( 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 年 12 月); ( 8)《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水规计[2019]33 号); ( 9)《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 一 2018); ( 10)《水利部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水农(2019)150 号); ( 11)《乡村**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中共中央、国务 院,2018 年; ( 12)《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净化消毒和检 测工作的通知》(水农[2015]116 号); ( 13)《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 ( 1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 15)《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 1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 1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13 ( 18)《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 2 部分:管材》 (GB/T13663.2-2018); ( 19)《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 (GB/T13295-2013); ( 20)《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020 年版); ( 21)其他相关规划及技术规范。 5.支付 5.1 支付币种为: 人民币 。 5.2 签订合同后委托人支付预付款 30% 即 45 万元(肆拾伍 万元)整 。验收费按照进度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出具报告后拨 付合同金额 100%。 6. 争议解决 6.1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法院 进行调解。 6.2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 1) 种方式: ( 1)提请 **县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 2)向 **县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其他 7.1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验收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7.2 著作权14 验收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 程的有关验收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 8. 违约责任 8.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工 作的,甲方应根据其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验收费用。 8.2 乙方对验收成果真实性负责。由于乙方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 损失赔偿金由双方商定赔偿,赔偿金额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金额。 8.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工程的验收报告的交付时间, 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验收费用的 2‰ 。 8.4 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由乙方支付发 包人合同总价 3%的违约金额,甲方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9. 补充条款 / 。 10. 附件:验收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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