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南门水井清污分离排水管网改造项目 中标公示
**县南门水井清污分离排水管网改造项目 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05
**县南门水井清污分离排水管网改造项目 磋商公告 |
中标人名单
1 | 914********175025T | **** | 总价 | 人民币****989.5元 |
**县南门水井清污分离排水管网改造项目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县南门水井清污分离排水管网改造项目 | ||
招标人 | **** | ||
代理机构 |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04日14:30 | ||
开标地点 | ****会议室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项目经理 | 辜君 | ||
报价(元) | ****989.50 | ||
总分 | 93.95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集团****公司 | ||
项目经理 | 郭华东 | ||
报价(元) | ****096.38 | ||
总分 | 91.43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仁****公司 | ||
项目经理 | 谢光荣 | ||
报价(元) | ****360.44 | ||
总分 | 90.52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公示期 | 2023年 07月 05日 | 至 | 2023年07月07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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