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答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c.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d.****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应答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b.提供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书。
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
(2)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
(3****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4)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期的。(同类项目包含:抗震支架施工或机电安装工程类项目)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出具《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6、应答人需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在有效期内资质的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
7、应答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在有效期内资质的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
8、配备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需提供:①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截图。若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须严格按照《****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即电子证书需有手写签名)。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含正反面);③劳动合同扫描件(劳动合同需在有效期内)和2022年5月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须明确识别上述人员与应答人的直属/隶属用工关系,否则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如遇资质变化的,新资质按照同等级别认可。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资质证书的单位(企业)名称需与应答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需提供变更页或变更记录;如有延续注册,需提供延续注册页或延续注册查询截图。资质证书若未在有效期内,但属于主管部门统一发文延期的,须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延期证明文件。】
9、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截图。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含正反面)、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2年5月至应答截止之日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提供证明材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