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业务用房扩建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主要建设一栋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配套建设地面硬化、给排水、供电、消防等附属工程,购置设备一批。 | ||||||||||||
开标时间 | 2023年7月4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政务中心大楼4 楼)1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7月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7月7日 | ||||||||||
预中标人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 | ****175.37元 | ||||||||||||
工期 | 365天(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唐应文(注册编号:桂245****42531;桂**B(2019)****910; 身份证号:450327********09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子祺(注册编号:桂**C(2018)****247; 身份证号:431122********00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企业业绩: (1****中心幼儿园; (2)天然植物提取项目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61.99;**市一等。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众泰****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 | ****391.79元 | ||||||||||||
工期 | 365天(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云凤(注册编号:桂245****01760;桂**B(2019)****697; 身份证号:450322********02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阳丽娥(注册编号:桂**C3(2017)****591; 身份证号:450323********032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企业业绩: (1)10#学生公寓C区工程; (2)****中学——食堂综合楼、1#B学生宿舍楼。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79.36;**市一等。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第四****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报价 | ****863.88元 | ||||||||||||
工期 | 365天(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谭鹏(注册编号:桂245****17040;桂**B(2008)****797; 身份证号:452324********261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范真璇(注册编号:;桂**C3(2019)****504;身份证号:612324********221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企业业绩: (1)****展示中心及办公综合楼; (2)珠****中心。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99.73;**市一等。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lggzy/、****政府网http://www.****.cn/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 **县国有资金投****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997 0773-****182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